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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法治在线》:探访夜幕下的城市飚车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8:36  CCTV《法治在线》

  北京二环主路上演生死时速

  违法嫌疑人 陈某

  紧急断路,拦截疯狂轿车

  第一现场:追捕“二环十三郎”

  主持人:欢迎收看法治在线。“凌晨的二环路,稀少的车流,接近红区的转速,引擎的咆哮,卸压阀上美妙的声音”,这是一群疯狂迷恋飚车的青年在互联网上的留言,他们相互炫耀与比拼着自己对极速的渴望,在他们的网站中,流传着一个“二环13”的传说,也就是说用13分钟跑完32.7公里的北京二环路。就在上个月,这个以往只能在影视作品里看到的画面出现在了北京市交通管理局指挥中心的监控屏幕上。

  输的人给赢的人加油

  2006年2月10号晚上9点47分,北京市交管局122报警台一阵急促的铃声响起,电话那头的人声音略带愤怒,“朝阳门桥主路从南向北有两辆车正在飚车,不断反复并线,差点把我的车给撞了”。接到群众报警后,指挥中心迅速调用监控镜头进行寻找。

图为交管局监控画面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民警 李华:

  它是来回并线,反复穿插,追逐,基本上就是说,可以这么说见当儿就钻

  通过监控镜头,警方发现,在二环主路上狂奔的两辆车,一辆是银灰色的高尔,另一辆是白色的威姿,两辆车都没有安装牌照。他们一会儿出现在最外侧车道,一会儿又在车流里穿插,每每疯狂并线都感觉要撞车。

  看到这些平时只在影视作品里存在的惊险画面,真真切切的出现在了交管局指挥中心的大屏幕上,民警们无一例外的冒出了一身冷汗。

  二环路是北京最接近市中心的环路,报警电话当时提到的朝阳门桥,在这条环路的东段,而指挥中心通过摄像头寻找到这两辆车的时候,它们已经窜到了西城交通支队的管辖,位于南二环和西二环交接的复兴门桥了。按照每小时不得高于80公里的限速标准,走完这段路最少也要20分钟,然而它们却几乎是转眼之间就到了。

  21:57 复兴门桥

  李华:

  他们应该是从南二环这边过来,过来以后,经复兴门桥,再到西直门桥,他们商定的行驶路线应该是从复兴门桥到西直门桥,然后再回到他们的出发点。

  根据飚车者极有可能沿二环主路继续狂奔这一判断,西城交通支队在用监控摄头追踪目标的同时,迅速调集附近警力,赶往西二环沿路的复兴门桥、阜城门桥、西直门桥南,以及西直门桥北四个拦截地点。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西四队副警长 康晓利:

  当时我赶到现场用了大概4分钟的时间,但是它已经从阜成门桥,由南向北的方向开了过去

  21:58 阜城门桥

  面对交警的拦截,两车丝毫没有任何减速的迹象,继续一路向北狂奔。

  21:58:30 车公庄桥

  导视2:“疯狂老鼠”如何被最终拦住,闹市飚车所为何事?

  在连续冲过多道拦截卡后,疯狂穿梭的两车眼看着就要驶到西二环和北二环交接处的西直门桥了。

  21:59 西直门桥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西四队民警 熊立军

  因为它车速太快,没办法截,然后我就马上赶到咱们西直门桥南出口处,把二环路四条车道全都给断了

  根据指挥中心的部署,西城交通支队采取果断措施,在两车必经之路,二环路西直门桥由南向北处实施断流,很快无法前行的车流就把这里堵得水泄不通。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西四队民警 熊立军

  前面没有事故,但是(司机)都以为有什么事儿呢,有的下车就看了,正好其中有几个司机就冲着我就过来了,说这车你管不管,说差点发生事故,说这个没牌照,你们管不管,还危险驾驶。

  司机们向交警熊立军反应的这辆没有牌照,还危险驾驶的车,此时也被裹在断路后形成的车流里。一眼望去,恰好是辆白色的威姿。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西四队民警 熊立军

  感觉就是他,当时我向司机走过去,收他的驾驶证,行驶证的时候,他说全都没带,然后我当时对车就感觉,第一感觉就是它

  很快,熊立军的判断得到了确认,这辆被群众纷纷指责的车,就是那两辆在二环路上疯狂穿梭的车中的一辆,而另外那辆银灰色的高尔也在不远处被截获。

  随后,警方将两名司机带回公安局进行询问,并对肇事车辆依法予以扣留。经调查,银灰色高尔车的司机陈某,23岁,威姿车司机张某,21岁,都是北京人。他们说,这次飚车行为是提前约好的,出发地点在北二环路的一个过街天桥附近,当晚9点40分,在二环主路上由西向东开始飚车。

  违法嫌疑人 陈某

  记者:这一圈是多少时间啊

  陈:我没看表,(半截)就给逮着了

  记者:大概呢

  陈:十分钟吧。从德胜门往东第一个过街天桥出发,绕一圈再回来。

  记者:二环路限速多少知道吗

  陈:90吧

  记者:你跑了多少

  陈:一百二三(时速)

  记者:你为什么要飚车呢

  陈:就是脑子一热,想刺激,就跑了。

  记者:你就是寻求一种刺激

  陈:对

  记者:为什么要卸它(车牌)

  陈:因为怕被摄像头拍

  违法嫌疑人 张某

  张:他就说有人飚车你飙吗?输的人给赢的人加油,就是从钟楼北桥开始

  记者:那天晚上你开的那么快的时候,在车流里穿来穿去,你害怕吗?

  张:不害怕,不害怕。

  同时,经过交管部门的鉴定,两辆肇事车都私自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动,威姿车有6处,除了颜色、外观、前排座椅的改动外,消声器和轮胎也都进行了改装。而高尔车也在消声器、轮胎、方向盘上进行了改动。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民警 李华:

  咱们现在的能上牌照这些车,国家允许生产的这些车,它出厂的时候,这个车的性能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包括它各个配置,像发动机和车辆其他配置都是相配的,如果你改装了以后,可能会造成这个车本身的不协调。就改变了它的本身性能指标、技术指标,那么上道路行驶以后,必然会有危害。

  据了解,依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小型机动车可以自行变更的部分只有加装前后防撞装置。两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道路交通法》中,“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有关规定。

  两名青年从飚车中体验快感,专家解析极限背后的复杂心理

  2006年3月2日

  22时左右,在西城区二环主路存在未带驾驶证驾车,和已登记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行驶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你未携带驾驶证驾车的行为,处一百元罚款,记一分

  今年23岁的小陈,虽然看起来十分清瘦,但开起车来却是异常疯狂。他告诉记者,那天自己的车速虽然没有达到传说中“二环十三郎”,每小时150公里的速度,但一百二三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还是有的。如果问到开的最快的一次是多少,小陈说,淡淡的说“摩托车,315”。

  违法嫌疑人 陈某

  陈:(那次是)05年夏天。

  记者:在什么地方?

  陈:京承高速,还有北六环。

  记者:你知道那两个地方限速是多少吗?

  陈:100(时速)多吧。

  记者:315(时速)是个什么样的概念,你能给我形容一下吗?

  陈:也没什么感觉,就是那样吧。

  小陈说,已经记不得自己第一次摸车是什么时候了,只记得18岁拿到驾照后,父母送给了自己一辆崭新的富康。

  违法嫌疑人 陈某

  记者:(那车)开了几年?

  陈:一年多吧。

  记者:然后呢?

  陈:卖了。

  记者:为什么要卖了?

  张:就不那么好开了就卖了。

  记者:换了辆什么车呢?

  张:然后是换了辆高尔。

  小陈说自己的第二辆车就是现在的这辆高尔,为了让车开起来更顺手,他又从父母那里要了2万多元进行了改装,很多零件都是从国外带来的。之后在他的要求下,家里又陆续给他买了一辆菱帅和一辆宝来。

  小陈大专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做软件开发,因为觉得没有兴趣,没过多久就辞职了,之后就一直没去工作。

  违法嫌疑人 陈某

  记者:呆着都做什么呢?

  陈:也没做什么,就弄我这儿车。

  记者:玩?

  陈:差不多吧。

  记者:那天晚上玩车的时候,有没有一些朋友来观战啊?

  陈:有

  记者:他们在什么地方当时?

  陈:就在那钟楼北桥那儿。

  记者:桥上?

  陈:桥下边。

  记者:那天晚上在二环上,这样钻来钻去的,对你来说没有难度吗?

  陈:那天也不是特别快吧。

  虽然小陈认为用13分钟跑完二环路,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情,但他说如果飚车的时候能够获胜,自己会有强烈的成就感。

  跟小陈在那晚飚车的小张今年21岁,上高中的时候被父母送去了英国读书,可只读到大一,就因为受不了约束辍学回到了国内,之后就一直待业在家。他和小陈就是因为玩车认识的。

  违法嫌疑人 张某

  (如果)整天就是拴在一地儿,我不喜欢这样。我们也就是为了玩,没事儿,刺激了一下,就是这些。

  北京市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生和死之间的这种交接的地方,实际上是最有可以体验的一种死亡的这样的一种恐惧,当你战胜这种恐惧的时候,他的心理的确得到了一种很大的满足,另外的在这种过程当中,他不仅给自己刺激,他会发现这种改装完以后这种车的这种声音,包括速度,也同样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很大的这种威胁和刺激,所以他在这样的一种相互刺激当中才得到了一种很病态的一种心理满足。

  专家说,年轻人都渴望成功,被社会肯定,但小张和小陈从学校走出来后,一直没能找到自己的社会定位,这也是他们沉迷飚车,希望从中实现自我价值的因素之一。

  北京市青少年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宗春山:这种病态心理说白了就是和毒瘾、和网瘾在很多方面的这样的心理的需求是一样的,所以如果要对这种行为进行有效的制止的话,可能不仅要通过法律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和批评,可能必要的情况下还要接受一些心理的干预

  超速还是飚车?闹市狂飚会带来哪些危害?

  《法治聚焦:严厉打击非法飚车》

  主持人:因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2款,“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规定,小陈和小张除了受到交管部门的处罚外,同时受到了行政拘留7日,并处5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那么这种飚车行为会给我带来哪些危害,我们对此该如何打击呢?

  2006年3月4日 晚10点 北京钟楼北桥

  这是2006年3月4日晚上10点多,记者随北京西城交通支队民警例行巡逻时,在北京北二环路某过街桥上看到的一幕,7、8辆经过改装的奥拓聚集在由西向东方向的附路上,这也是小陈小张那晚飚车的起点。也许是看到主路上闪烁的警灯,呆了一会后它们就各自散去了。据了解,传说中的“二环十三郎”,就是从这里作为起点和终点,用13分钟兜一圈儿二环路的。

  北京市西城交通支队民警 李华

  飚车未必是超速,超速也未必是飚车,飙车指的是他这种在道路上互相穿插追逐,对其他车辆构成威胁,安全行驶构成威胁,这叫飚车,那么扰乱公共秩序也是这么定的。

  而见空就钻,见缝就挤的飚车行为一般都会超速,而且大都对驾驶的车辆进行了私自改装,因此危险性就更大了。同时,对正常的交通秩序也会造成影响,例如,当晚为了拦截这两辆车,就造成了二环局部路段持续近半小时的严重拥堵,拥堵路段长达1公里。

  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分局治安支队 杜庆一

  这种飙车的行为是对整个的路面行驶,正常司机的行驶和正常车辆的行驶,造成一种恐慌,使正常行驶的驾驶员呢,精神注意力不集中,这样的话,给整个的这个行驶路面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所以他这种行为是属于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所以我们公安机关要坚决给以打击。

  主持人: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来看,地下非法飚车行为在某些地方有抬头趋势,甚至出现了涉赌现象,他们表示,现在各种道路监控设备日趋完备,只要发现有人非法飚车,将立即查处,决不留情。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的法律问题

  他 成功办理过多起保险合同纠纷案,是中国人寿唯一特约社会监督员;

  他 研究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曾提出机动车如举证不成应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本期律师在线特约嘉宾郭玉涛 为您解疑释惑

  演播室:现在,路上的车辆是越来越多了,行驶在路上,一不小心就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有时候,在事故的责任认定和保险公司的理赔问题上事故双方经常会纠缠不清,那么遇到这些问题该怎么办呢?今天我们的法律连连看就请来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专业委员会 律师郭玉涛来解答观众的这些问题。我们首先来接通一位观众的电话。

  [无过错我应该接受赔偿吗]

  观众来电:我在封闭的快速路上正常行驶,突然有一个发小广告的人,他横穿马路,我一时来不及躲开,把他给撞伤了,交通警察对事故进行判定,确定是发小广告的人自己负全责,但是说我让我支付10%的事故赔偿金,我想问这样的处理有法可依吗?

  [无过错不等于无责任]

  律师:一般来说,有过错才承担民事责任,有多少过错,就承担多少民事责任,这个案例中您没有过错,发小广告的这个人有全部的过错,所以原则上您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您要承担最低限度的扶助责任,各个省市自治区规定的不一样,通常就是在10%到20%之间。

  [保险公司是否有责任进行先予赔偿?]

  同样是对方付全责,江苏南京的叶女士却找不到理赔对象。前几天,叶女士开车上路,与一名酒后驾车的司机相撞,车撞坏了,交警认定对方付全责,但是当她找到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却要求她先找肇事司机打官司,再谈保险理赔事宜,叶女士不明白,她到底可不可以直接找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呢?

  [保险公司有义务对事故进行先予赔偿]

  律师:您完全有这个权利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只要这个事故呢是属于保险事故,属于承保的损失,保险公司呢就应该马上给您理赔,而不应该拒绝您的赔偿要求,而不能够要求您先找这个肇事者赔偿不了了,再来找保险公司,所以您有权利(直接)找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

  [保险费没交齐的情况下是否能得到保险公司全额赔偿?]

  在我们法治在线的邮箱中,一位唐山的李先生发来邮件告诉我们说,他刚买了一辆车,在交保险费用时发现自己钱没有带够,在征得保险公司同意后,李先生交了部分保费并把保单带走。可是不巧的是,投保第二天,他的车就出了交通事故。他想问问:如果他补齐余下的保险费,是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呢?

  [保险公司应该对事故进行全额赔偿]

  律师:对于财产保险合同而言,如果合同中没有特别的约定,保险费是否交付是否交足,都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以及保险理赔,所以如果这份合同中没有免赔额免赔率、不足额保险等因素,那么您有权利得到足额的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可以进行赔偿的时候,把您欠缴的保险金中予以扣除。

  郭律师还提醒大家 ,遇到交通事故损失赔偿的问题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郭律师提醒:

  第一点各位能够看一看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一些这方面的社会新闻,或者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等,做到心里面大致有数。第二点如果这样的交通事故呢,希望各位能够配合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需要承担责任的不要推卸责任,最后我想对各位说,出门在外交通安全是最重要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希望各位用互谅互让的精神来积极的妥善的进行处理,避免更大的矛盾和损失。

  在节目最后我们一起来关注“律师在线”,看看各地观众有什么问题。

  关键词:受损车 专修店

  湖北汉口李先生:车辆受损后,我能否要求保险公司把我的车送到专修店维修?

  关键词句:1、接受保险公司定损赔偿;2、投保前双方约定定损、维修标准。

  律师:若按照保险公司的定损标准,足以将车辆修复并且不牺牲质量,您应该接受保险公司修复结果。而不应一味要求保险公司超出一般标准进行补偿。这也提醒投保人、保险公司,最好能够在投保过程中,双方约定一定的定损、维修标准,才能根本性体现公平原则。

  关键词:事故车 扣留

  广东张女士: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定会被扣留吗?

  关键词句:事故车不一定被扣留,除非公安机关需要收集证据

  律师:按照新交法的规定像普通刮蹭事故是不会扣留机动车的。除非是在重大事故中公安机关需要对事故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等进行收集证据,事故机动车才会被扣留。

  关键词:发生交通事故 接受调解

  海南张先生:开车与他人汽车发生碰撞,交警通知我去进行调解,是否一定要接受交警调解呢?

  关键词句:当事双方意愿一致才可以进行调解 1、找对方协商处理;2、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偿,弥补损失;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不是。按照新的交通法规,只有当事双方共同请求调解,交警才能进行调解,如果一方有异议就不能进行调解。另外您还可以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找对方协商处理;2、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偿,弥补损失;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演播室: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是提供法律线索的,欢迎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好了,今天的节目就是这样,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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