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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煤气罐安全帽砸死乘客 家属索赔百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7日 15:1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 东五环主路姚家园路附近北向南方向,一辆满载着煤气罐的运输车与另一辆重型罐式货车相撞,一个煤气罐安全帽突然飞出竟将在对面路上行驶的另外一辆车上的无辜乘车人杨某砸死。死者家属将事故双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北京分公司和北京市运通发液化气供应站起诉至法院,索赔近100万元。昨天,朝阳法院酒仙桥法庭开审此案。

  原告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称,去年10月3日事故发生后,虽然交管部门作出事故认定认为,杨某被飞出的煤气罐安全帽砸伤致死一案,各自当事人均无过错行为,属于交通意外事故,但由于杨某的死与该交通事故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由于中石油公司和液化气供应站进行的是“危险作业”,因而他们即使无过错,也必须承担“无过错责任”(无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责任)。

  路上撞车的两家单位,法庭上则站在一起。双方均指出,既然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作出对于杨某的死他们不存在过错的认定,他们就不应当承担责任;而且原告也没有证据直接证明砸死杨某的安全帽是从他们车里飞出的。此外,杨某所乘车辆的司机庞某并未在事故现场停留,而是在间隔1小时后才报案,该司机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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