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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限速标志多成摆设 超速者众危害巨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6日 08:13  新华网

  新华网昆明2月15日专电(记者 杨跃萍)最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一些高速公路上,减速、限速等交通标志虽然设置齐全,但这些警示标志大多数成为吓唬不了人的“稻草人”,超速行驶依然是高速公路上最有“群众基础”和最普遍的违章行为。

  记者日前在云南省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检查点采访时,发现在这条高速公路上有多处需要限速的事故多发路段,尽管交警部门在这些路段均已提前告知广大司机须减速,但超速行驶车辆仍不少。20分钟内,就有三辆超速行驶的车辆被交警堵截下来。建水县交警大队高速公路管理小组民警告诉记者,通建高速公路有一连续长下坡路段,极易导致车辆特别是大中型超载车辆制动性能热衰竭失效而发生事故,属事故多发“黑点”。一年多来这一路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受伤12人。这些伤亡事故绝大多数都存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行为。

  为遏制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在这一“黑点”路段设立了两个流动测速点,并在测速点前方设立了醒目的雷达测速标志以及“前方交警执勤,请您减速慢行”的警示牌。 但不少司机对减速警示视而不见。经雷达测速,这一路段平均每天仍有100多辆车超速行驶,占通过车辆的相当比例。这些超速车辆大部分超速50%以上,有的甚至超速1倍。 据建水县交警大队介绍,大队在通建高速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共设有两个流动测速点,去年1月至今年1月查处的机动车超速行驶占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六成多。

  十次事故九次快。据交警部门介绍,超速行驶会导致驾驶人视力下降,判断不准,制动距离延长,且会干扰正常车流形成事故隐患;同时,如发生事故超速会加重事故后果,因为同一辆车车速越快,动能越大,在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冲击力越大。高速公路上的限速标准是公路交通部门根据实际路况而设定的,希望广大司机能遵章行车。交警部门呼吁,为了生命安全,切莫心存侥幸超速行驶,如果等到车毁人亡时后悔就来不及了。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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