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强制三者险条例五一前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5:18  新京报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 朱中奇) 记者日前从有关部门获悉,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已进入最后审议阶段。从各项工作进展来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将在今年“五一”前出台。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简称强制三者险),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明确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实施近两年,强制三者险的具体办法仍未出台。日前,有关人士表示,强制三者险迟迟未能出台的主要原因,在于去年1月公布的强制三者险草案与新道路交通法第76条的衔接上,对于强制三者险责任限额内如何实行无过错责任、赔偿范围以及社会救助基金如何落实等问题,各界存在较大争议。

  据了解,目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保监会)正全面推进财产保险公司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条款制定、费率测算、建立交通安全违章信息共享平台等,确保强制三者险制度顺利运行。保监会有关人士还表示,强制三者险将是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其强制性体现在它不仅要求所有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车主或管理人必须投保,也要求具有经营强制三者险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随意解除强制三者险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强制三者险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之时,车市曾普遍关注车险价格会否随着强制三者险的实施而上涨。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郝演苏教授表示,实施强制三者险会造成车险价格上扬是一种误解,实施强制三者险并非要求机动车购买者在已购车险的基础上,再多买一份保险。郝演苏解释,强制三者险与现行第三者责任险的本质区别就是,前者是必须买的,后者是自愿买的。但买了强制三者险就可以考虑不买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少买,所以对车险的价格不会有什么影响。

(编辑:李颜伟)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