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培娟) 备受保险公司和广大车主关注的强制三者险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进入实施阶段。一位知情人士透露,强制三者险的价格也可能通过举行听证会才能最终确定。
据悉,与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配套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已进入最后审议阶段。甚至有消息称,从各项工作进展来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在今年“五一”前出台。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认为,即便《条例》能在5月1日前出台,由于涉及到新旧政策的衔接和磨合问题,到强制三者险真正实施也得到下半年了。
强制三者险的费率如何确定一直是业内争论的焦点问题。2004年5月1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高法关于人身赔偿标准和范围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引起众财险公司“涨声一片”。绝大多数保险公司都把三者险的费率提高了10%。尽管如此,保险公司仍然觉得提高10%远远不够。
特别是去年12月5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案”发生后,法院认可了先行赔付原则,使“强制三者险”有了定论,保险公司感觉到了三者险的赔付压力。目前的商业三者险事实上承担了强制三者险的赔付责任,不少保险公司表示,“在这段过渡期,保险公司只能扛着。”
这位知情人士透露,强制三者险的费率到底是比商业三者险高还是低,现在还没有定论,只能等《条例》出台后由保监会根据条例确定。但根据《条例》前期草案中规定,强制三者险的费率如果有大的浮动就必须举行听证会,由公众听证后再确定。“因为保险行业要调整费率必须给公众一个理由。”据了解,北京保监局正在建立三者险信息库,将来可能为听证会提供数据支持。
郝演苏认为,由于强制三者险的价格肯定会比商业三者险要高,所以在价格确立之前进行听证是必要的,但听证之前,《条例》会公布一个指导性价格,然后由公众根据这个指导性价格听证。
一位保险律师指出,从本质上来讲,强制三者险相当于所有投保人(车主)用保费建立一个基金,救助出险的受害者,全体投保人(车主)是该基金的共同股东,他们有权监督这笔钱收支的全过程;如果强制三者险“涨价”,投保人(车主)有权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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