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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严控汽车尾气排放 限“污”并非限“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1日 10:32  新华网

  近日有媒体披露,广州市将争取在今年实施机动车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实施的时间

  比全国提前一年。具体的方案已提交至国务院进行审核,广州市政府也已展开了各方面的准备工作。此前有评论说,小排量汽车在广州才迎“解限”就遇上新的门槛,虽然限制的内容不一样,但结果一样——小排量汽车依然难以自由上路。

  “评论家”忽略了一点,其实六部委的“解限”并不是没有条件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本身就对小排量汽车作了限定———节能环保型,也就是指低油耗、高动力性、低排放、小型化、小排量的车。

  一个地方的环境容量是有限的,但随着人们生活的日渐富裕,想买车、有能力买车的市民越来越多,环境压力越来越大。如何既满足市民消费需求,又保证环境质量,是政府有关部门必须考虑并加以解决的问题。不少大城市的机动车数量庞大,并正以两位数字的速度增长,如果不采取措施,不顾尾气处理质量的高低,不设门槛地“用小”,用不了多久就会产生更大的问题,到时市民一开门就是灰霾天气,“难见天日”。

  说“限污”不是为了“限小”,也可以从另外一方面来解读。有资料说,广州市目前机动车超过180万辆,这其中大部分是摩托车,而汽车中尚有超过20万辆是处于化油器时代的产品,连国Ⅰ标准都达不到。一辆高排放车辆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国Ⅰ、国Ⅱ标准车的5倍至7倍,国Ⅲ标准车的14倍。

  应该说提前实行国Ⅲ标准,也是为了加速改进原有的高污染物排放车辆。要让这些车辆改进尾气处理、提前报废,必须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既要能适用于解决遗留问题,又适用于新上牌车辆。小排量汽车生存的“政策阻碍”即将被取消,但倘其质量没有提升,那遏制其发育的就不是政策而是市场,在自由消费的市场环境下,汽车消费是理性而平等的。

  进一步讲,部分地区提前实行国Ⅲ排放标准,其实也是对中国汽车产业升级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行新的标准,其实是推着国产的小排量车在研发、制造上更上一层楼,是压力也是好事。(刘光金)

(编辑:卿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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