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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家辉酒后驾车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7日 09:43  新京报
梁家辉酒后驾车被判刑

梁家辉(资料图片)

  香港法院判处其囚禁2个月缓期3年执行,罚款1万港币停牌3年

  新华社香港1月6日电 香港电台1月6日报道,香港东区法院当天判决,演艺界明星梁家辉酒后驾车罪名成立,判处其囚禁2个月缓期3年执行,并罚款1万港币、停牌3年。

  据报道,法官指出,梁家辉3年前已经有同类案底,他是国际艺人,应该为公众树立遵纪守法的榜样,考虑他并非蓄意且认罪态度诚恳,所以由原本判刑3个月改为2个月。

  梁家辉当天穿着一身黑衣出席法庭审判,戴墨镜走出法庭的他没有对媒体发表任何讲话,径直钻入一辆等候在法庭外的出租车里。

  去年10月,梁家辉驾驶私家车在香港岛东部与一辆小巴相撞,事发后被验出体内酒精含量超标2.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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