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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28日 13:28  金羊网-新快报

  2005车市盘点·十大政策

  实施时间:2006年2月

  主要内容:从2006年2月开始,所有在中国境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的汽车必须采用中文标出名称,国产乘用车、商用车等必须在车尾显著位置注明汽车生产企业名称、商品商标和车型名称。

  记者点评:对规范汽车市场、提升企业品牌和质量意识有积极作用。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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