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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对36处交通隐患路段进行限期整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7日 09:0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 王姝) 从12月15日起,北京市交管局开始向36处存在重大交通隐患的道路逐一“派单”,要求36个路口的16个产权单位限期整改。通州漷县镇镇政府第一个接到了《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

  据交管局负责人介绍,漷县镇镇政府接到的《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监管通知书》为全国首份,上面写明:漷县镇辖区内金三角开发区内自建道路路口没有信号灯,交通设施不全,存在重大交通隐患。明年2月,漷县镇政府必须安装信号灯,完善本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标志。

  交管局设施处工作人员称,类似“重病”道路全市共有36处,多位于房山的周张路、怀柔和密云的琉辛路等,主要缺少下陡坡、急弯、线性诱导标、注意危险警示灯等警告、禁令、指示标志和标线。

  据了解,交管局设施处将逐一向36处路段涉及的16个道路产权单位、管理部门下发监管通知书,其接到通知书后须在2到3个月内,完善修复所属道路。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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