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 沈阳12月13日专电(常琳、陈光明)“我当时正要转弯,突然一束亮光迎面射来,前面的路立即白茫茫一片,我一下没了方向,差一点把一个过马路的人刮了。”回忆起前两天发生在鞍山市千山路上的一幕,已有10余年驾龄的于恒刚先生心有余悸。11日,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目前鞍山一些机动车驾驶员对晚上会车遇上远光灯很头疼。
10日晚8时许,记者乘坐出租车从鞍山市铁西九街口到化纺。一路上疾驰而过的10辆车中,有四辆是开着远光灯的。这些车有大货车,还有出租车。有8年驾龄的出租车司机李先生说,他对这种打远光灯行驶的司机特别憎恨,他的一位亲属就曾经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脾被摘除,而主要原因就是会车时一辆车没有关闭远光灯。
在随后对几位出租车司机的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开远光灯行驶一事,他们都感到十分头疼。驾龄13年的司机王先生告诉记者,有驾驶经验的人都知道,如果开着远光灯行驶,自己的车前视线是清晰了,但会给对面的司机造成视觉上的“盲区”,极易酿成交通事故。
记者11日来到鞍山市铁西六道街一家汽车装饰店。该店负责人介绍,目前越来越多的车主嫌车头灯不够亮对原厂的车灯进行改装,或通过增亮器加大车灯功率,或更换更高级的氙气灯,以提高车灯的亮度。
鞍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夜间会车时开远光灯,容易造成对方驾驶员前10米左右出现盲区,这种视线受阻一般可持续四五秒,而这四五秒钟极可能酿成车祸。而且,冬天冰雪路面光滑,会车时如果再开远光灯更容易造成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不能使用远光灯。夜间前后跟车时,跟车不应开远光灯,夜间超车时,应远近光灯交替使用,提醒前方车辆。在照明较好的城区不宜使用远光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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