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表明超速驾驶危险巨大
11月16日,大陆汽车俱乐部(CAA)与清华大学汽车碰撞试验室(ACL)进行的道路安全试验结果表明,当试验车速提高1倍时(如,从40km/h到80km/h),紧急制动所需距离变为原来的2倍左右(从8m到18m))。
CAA进行的一份调查显示,很多驾驶员在“超速驾驶”问题上存在严重误区。其中,有66.95%的驾驶员过高估计自己的驾驶技能;有45.66%的被调查者过高信任车辆先进的电子系统以及机械系统。此外,很多驾驶员在关于刹车距离的问题上没有正确明晰的概念:有66.67%的被调查者认为湿滑路况下100km/h的速度的刹车距离只需要10米。
事实上汽车不可能在踩下刹车时瞬间就完全停下。试验显示,在干燥路面的情况下,驾驶员在离行人12米处踩下刹车时,如果此时的车速低于60km/h,则可以避免与行人相撞;如果车速达到80km/h,车就会与行人相撞,而且,这一速度足以把行人撞出很远,驾驶员也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在湿滑路面的情况下,驾驶员在离行人13米处踩下刹车时,如果驾驶员的车速低于60km/h,则可以避免与行人相撞;如果车速达到80km/h,车就会与行人相撞,而这一速度足以造成很大伤害。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当速度越快的时候,视野就越狭窄,不容易发现前方的异常情况。而夜间由于视线不好,驾驶者又往往处在疲劳状态,一旦超速就更易发生交通事故。
超速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同方向画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正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30公里。
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货运汽车、二轮摩托车、侧三轮摩托车和铰接式客车、电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50公里,在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上行驶时最高时速为60公里。
特别提醒
紧急情况下刹车过程需要感知和反应的时间
司机发现危险直到做出刹车这个决定需要一定时间,而在这一过程中,汽车已经走出一段距离。根据来自大陆汽车俱乐部的母公司澳大利亚IAG集团的数据显示:一般情况下,车况良好的汽车若以60km/h的速度行驶,在司机发现危险或者紧急情况后,踩下刹车前所走过的距离为26米左右。
行使速度越快,碰撞得越厉害
据IAG集团提供的实验证明显示,当车辆以50km/h的速度发生碰撞时,相当于车辆从3层楼坠落到地面,而当车速提高到100km/h,楼层高度将会变成12层。这种情况下,相信没有任何车型可以保证其内的乘员完好无损,控制好脚下的油门,不仅是为了别人的安全,更是为了你自己的安全着想。
驾驶员曲解ABS系统的准确意义
ABS是为了保证在紧急制动过程中,驾驶员可以控制车辆进行转向等操作,在湿滑路面上,车轮与地面之间的摩擦力下降,制动力稍大就会发生车轮抱死,这时ABS系统会使车轮重新恢复滚动状态。而在制动距离上面,ABS系统不会作出什么贡献,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带有ABS系统的车辆制动距离反而会延长。
网友观点
本报与新浪网联合调查的同时,读者和网友纷纷以留言和邮件的形式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大部分读者认为应该加强对酒后驾车的管理以及优化道路设计,以下是部分网友和读者的精彩观点。
要肆意违法的人,不可能因为没装电子狗(限速提醒设备)就不敢违法;能自觉遵守法规的人,也不会电子狗没叫就会去违法,毕竟生命是自己的。即使存有那种恶意违法心态的人,至少在电子狗叫唤的路段上不敢违法,在这些路段上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应该与管理者的初衷是相符的。(读者ac1553)
综观天下什么都在提速,网络在提速,火车在提速,生活水平一天一个变化,我们的道路也在一天一天加宽改建,反而只有汽车限速,可是我们大多汽车厂家生产的车经济时速是90km/h,限速80km/h是不是和我们现在提倡的节约型社会相悖啊?(新浪网友)
记得有个地方辅路进主路的入口限速80公里,但进到主路50米左右,还有一个牌子,上面清楚地标明限速50公里,这样如何不超速?从限速标志开始到结束,整整5公里,这其中至少有一个测速雷达,不成超速重灾区才怪。(新浪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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