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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新交法的缺陷实在太严重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7日 10:40  新浪汽车

  2005-12-07 10:11:31 新浪网友 就 新交法第一案终审宣判:司机无过错撞死人赔10万 发表评论 IP:218.77.244.*

  【原贴】 新浪网友 2005-12-07 10:02:25

  我觉得新法的缺陷实在太严重了,有些人不想活了,采取这种方式去主动撞车,死后想给家人留些赔款,那意思就是谁碰上谁倒霉,看运气和几率了,法律以人为本的精神是这样发挥的吗?不开车的人就是弱势吗?一坐进驾驶室 就变强势了?那这样说,汽车在违轨穿越铁道时被火车撞了,那火车司机一定得赔汽车司机,因为开火车的比开汽车的要强势啊!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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