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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改拟每10股送12.1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6日 11:01  第一财经日报

  江铃汽车昨日(12月5日)披露,拟以单纯送现金方式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12.10元。

  公司昨日公布的股改方案显示,公司股改对价安排为:股权分置改革实施登记日在册全体流通A股股东将获得江铃集团及其他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现金,送出现金总额为14229.60万元,其中12712.56万元由所有非流通股股东按比例承担,其余1517.04万元由江铃汽车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江铃集团”)单独承担。这样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现金数量为12.10元(以江铃汽车A股2005年12月2日收盘价格5.36元/股为基础,对价安排换算成股份后约为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送2.257股)。

  截至该改革说明书签署日,该公司第一大股东江铃集团等13家明确表示同意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股份共计381745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份总数的95.05%;尚有45家非流通股股东未明确表示同意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该部分股东合计持有公司非流通股份19869000股,占非流通股份总数的4.95%,应执行的对价安排为6288538.5 元。

  该公司A股股票自2005年12月5日起停牌,于2005年12月15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该公司董事会于12月14日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A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A股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新华社报道)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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