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场协会推出汽车行业自律规范。规范对汽车销售过程中经常出现的4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虚假宣传自身品牌,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品牌形象;通过行贿、回扣等手段获取市场份额;在公开报价基础上大幅降价;擅自冠以品牌经销商或特约经销商的名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规范推出后,业内人士说法不一,现择两条,作为讨论汽车市场价格联盟的开篇。
---编者
如果不是看到“汽车行业自律规范即将出台”这条新闻,真不知道北京市还有一个市场协会。该协会专门为汽车销售制定了一套规范,说明汽车业越来越受关注了,这是好事。但是,一个行业协会的“自律规范”能有多大作用?
姑且不说这部“自律规范”是否能顺利实施,单单看其内容就能找出不少漏洞。规范中的一条禁止性规定指出:“汽车销售禁止在公开报价基础上大幅降价。”看得出,这条规定是说给汽车经销商的。一直以来,汽车销售的价格十分混乱,经销商基于市场竞争的需要经常擅自降价。为此,汽车企业还组织了不同形式的价格联盟体系。但到目前为止,汽车价格还是“朝令夕改”,未见多大成效。直接掌控汽车经销商的汽车厂家都没有办法制止降价,“八竿子打不着”的市场协会能有多大威力?
汽车作为商品,在销售渠道上从来就没有一成不变的价格。“自律法规”中提到的不规范行为从来就有,为什么单单现在提出来?早些年,汽车是紧缺商品,买车要找关系,写条子,这个时候也无所谓规范销售。之后,有人开始倒卖汽车。那个时候的经销商身份难以确认,也无法规范管理。再往后,北京农展馆成了汽车买卖的集中地,买车的经销商也不是天天来上班,也不知去哪儿规范他们。上世纪90年代后,北京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日渐形成规模,但活跃分子,或者说“自律规范”中提到的不规范行为主要发生在“车虫”身上,而且业务量不大,也大概没有规范的必要。
近年来,汽车特许专卖店遍地开花。一家4S店动辄投入千万元,经销商都是千万富翁,也算大有油水,这规范条例就出台了。据悉,如果有经销商违反了“自律规定”,该市场协会将请媒体曝光或列入信用警示系统。你在前台做生意,后面有个人发传单说,这家企业没有信用,而且是“公正”的协会发布的,你的生意大概也做不好,总得想办法来“灭火”吧,这协会便有了身价。
客观地说,汽车经销商的不规范行为的确给消费者带来了损失,而且也有不法商贩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勾当。行业协会推出自律规范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本是好事,但提出一些不合时宜的规定就南辕北辙了。有媒体报道说:“北京首推汽车销售自律规范有望终结大幅降价。”汽车要不要降价要市场说了算,如果行业协会的一纸规范能起这么大作用,倒是特大新闻了。
管不了就别说大话,汽车销售市场够乱的了,就不要再添乱了。(武卫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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