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场协会推出汽车行业自律规范。规范对汽车销售过程中经常出现的4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做了禁止性规定:虚假宣传自身品牌,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损害其他品牌形象;通过行贿、回扣等手段获取市场份额;在公开报价基础上大幅降价;擅自冠以品牌经销商或特约经销商的名义,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规范推出后,业内人士说法不一,现择两条,作为讨论汽车市场价格联盟的开篇。--编者
北京市场协会制定的汽车行业“自律规范”出台后,有媒体报道说,多年来国内车市的主题之一———降价将会寿终正寝。
如此说来,没了降价,今后的汽车市场发展将稳中有升,随着厂家和经销商逐渐降低成本,日进斗金应该不在话下,持币待购也将成为历史。只是不知道多年来已经习惯降价的消费者,是否也能习惯从此车价铁板一块,无需讨价还价?或者重回计划经济时代,卖车的是爷、消费者是孙子的情景?或者已成为亚市风景之一的“车虫”也将集体失业?
北京市场协会推出此项规范,目的为了进一步改善汽车市场混乱的状况,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一个良好的购车环境。只是其规范内容颇让人费解。不能否认,从乘用车市场火爆升温开始,恶性的价格竞争时有发生,对厂商造成了一定的伤害。然而,价格战带来更多的则是,中国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和扩大。通过降价,国内车价进一步向国际价格靠拢,消费者曾经望眼欲穿的有车生活,如今触手可及;通过降价,更多企业意识到降低成本的重要,合资企业在中国大把大把点钞票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客观上也考验了许多自主品牌的竞争力;通过降价,经销商加价售车从而大捞一笔的情况成为历史,转而越来越重视售后服务市场,受益的还是消费者。消费者主宰市场,市场的发展岂会因一纸禁令而改变航向?
曾经有厂家严禁经销商低于指导价售车,并组织了“纠察队”来监视经销商的促销活动,对违反规定的经销商处以重罚,最终由于经销商降价行为太多而告吹。随后,市场上又出现了所谓“价格联盟”,即部分经销商约定,彼此都不降价,以应对降价竞争导致的利润下滑。但降价是大势所趋,誓不降价的后果只有两个,一个是消费者不买账,另一个是经销商无力支撑。价格联盟全面崩溃,不了了之。来自厂家和经销商的“不降价”行为已经完全失效,而作为第三方之一的市场协会引出价格禁令,不知道谁会听命。
有句古话叫“螳臂当车”,以行业禁令来限制市场竞争,悖逆市场的发展规律,注定“出师未捷身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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