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算是近期引发全国大讨论的要闻,人们对提高起征点和高收入申报制尤其感兴趣,似乎个人所得税已成为“劫富济贫”的工具。与此同时,也有人提出,对高收入者苛以重税,将毁掉正在起步的中国车市。
我不这么认为,中国车市的庞大基础和灿烂前景,在于广大的老百姓,在于中低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改革,能否减少中低收入群体支出压力,能否让他们也买得起车,用得起车,维系到中国汽车产业的命运兴衰。
个人所得税改革中,哪怕有关于一个起征点的微调,都可能令黎民百姓喜形于色。上个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人大审议通过,其中,修改主要涉及两点:一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即通常所说个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二是高收入者要自行申报。
对高收入者执行不力,是以往我国个人所得税制的缺陷之一,中低收入者承担了国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部分。诸如800元起征点20多年不变,就业者800元以上月薪比例2002年就已达52%,2004年个税收入65%来自工薪阶层。
另一方面,中国汽车市场的潜在消费群体,尤其是自主汽车品牌的潜在消费群体,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相似,以中低收入群体为主。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汽车消费与使用维护的费用,可能得积累若干年才能达到。从这个角度来理解,尽管绝对额不大,但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于中低层收入群体享受汽车生活来说,增加了不小的压力。
相反,对于部分富人来说,买车也许仅仅是一种趣味的表达,和购买日用品一样,是一件很轻易的事情。我的一个朋友对我讲,他的矿主朋友一下子买了六辆宝马七系顶级轿车,其中两辆居然被当作石狮子停放在家门口,做避邪之用,真如同天方夜谭一般。
一份报告指出,中国富人所占人口比例,与他们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并不相称。有经济学家称,中国富人的税收负担在世界上是最轻的。在美国,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群体所交纳的税款,每年占美国全部个人税收总额的60%以上,是美国税收最重要来源。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每年巨大的财政来源主要是占人口少数的富人交纳的,而不是占纳税总人数绝大部分的普通工薪阶层。这一点和中国目前正好相反,相关资料表明,去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亿,其中65%来自工薪阶层;而占总收入一半以上的高收入者,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仅占20%。主要原因在于,整个中国社会的环境存在太多的灰色区域或灰色收入,很难对收入有个清晰的界定,征税漏洞不少,致使名义的税负变成了实际的低税负,这也是国家要加强税收征管的重要原因。
每个人都该有权力享受汽车生活。
这就使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要使高收入群体所得税交纳更加规范化、透明化和有效化,进而降低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压力,使之衣食无忧兼能合理享受,既能买得起车,也能用得起车。
如果这次个税改革之后,我们也像美国一样了,年收入在12万人民币以上的高收入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每年能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收总额的60%以上,我想对于缓解贫富差距的确大有好处,而且,对于中国车市的持续兴旺也会注入强大动力。
而从目前看来,此举不会影响少数富人的购车兴趣,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购车用车作为身份象征,乃至于作为业务和生活消费的必须,不是增加若干元个人所得税而能影响得了的。毕竟,该有的已经有了,或者还是要有的。徐刚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