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速度都不安全》———这是一本改变了世界汽车工业进程的书。1965年,年仅31岁的美国律师RalphNader在他这本著名的畅销书中指出,汽车的安全性没有成为厂家优先考虑的问题。此书直接导致了美国国会在第二年通过了两项道路安全法,法律第一次规定汽车厂家必须收回任何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1965年,“任何速度都不安全”是对漠视公众生命安全的汽车厂家的控诉。现在,这句话仍然具有警醒作用,不过更多的是针对那些没有安全意识的驾驶者。
在过去的40年里,汽车本身的安全性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我国每年仍有超过10万人死于交通事故。对于一个没有安全意识或者不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来说,无论汽车在安全技术上有多大的提高,任何速度都依然是不安全的。
从安全带到气囊,再到ESP(电子稳定防滑),甚至再到将来的智能交通系统(ITS),汽车厂家在提高车辆的安全性上工夫已经下得够多的了。可是如果你一定要在离地几十米高的高架桥上超速过弯,导致坠地,即使车子有100个气囊,也是挽救不了你的生命的。
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开着一辆“安全的好车”,就掉以轻心。我想说的是,人的生命在交通事故面前太脆弱了。即使是获得欧洲NCAP碰撞测试5星评级的车,在真正的高速事故中,最可能的结果一样也是车毁人亡。因为最严厉的碰撞测试,速度也只有40英里/小时(约64公里/小时),如果你的车速达到100公里/小时,由于能量是和速度的平方成正比,你可以想象会是什么结果。
1965年,美国年轻律师写了本《任何速度都不安全》,改变了世界的汽车工业。本报本期编辑了一个“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的专题报道(见A26版),我们当然不期望开车的朋友们都因此变得提心吊胆,但是希望那些有以下不良驾驶行为的司机们能稍微改正。这些行为包括:开车打电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超速行驶、闯红灯、跟车太近、弯道超车等等。(青主)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