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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小排量车政策不再“一杆子全部打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8:00  中华工商时报

  新闻:11月7日,国家发改委产业政策司司长刘治在北京召开的“第六届中国亚洲清洁燃料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即将出台的鼓励经济型汽车发展的政策将对经济型汽车的标准加以明确规定,具体指标要求是,发动机排量小于等于1.4L,车身外形尺寸总长小于等于4米,发动机功率大于等于45KW/L,此外,油耗指标、环保指标、安全指标等也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评论:作为大中城市为减缓交通压力的一个选择,“微车限行”政策存在一定的客观性。但是,仅仅以小排量为标准,对一些性能较好的微型车和小型轿车不加区别,“一刀切”地加以限制也是不合理的,况且在国际油价频频上涨、中国石油消费压力日增之际,更不符合中国国情。

  业内专家表示,必须通过一系列标准将经济型汽车从笼统的小排量车中界定出来,而界定的依据主要是考虑到经济型汽车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包括排量小、节能;技术性能先进,通过性较好,减少交通阻塞,环保性能较好;尺寸少,减少占用道路和停车占地面积,节省材料;体现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符合社会普通居民购买力水平等。据悉,国家发改委将很快出台鼓励经济型汽车发展的政策,将在税收方面给予一定的引导,以鼓励经济型汽车的生产和消费。

  “限小”也好,“放大”也好,都不能真正解决系统的交通和城市规划问题,因此有人提倡应优先发展公路交通,并尽快确定整体的交通运行模式。“国家支持、鼓励小排量车的态度很明确,限制本来就有违于国家的大政方针,有违经济发展规律。从法律层面讲,这是一种违法行为。加上节油、环保的背景,过去不合时宜的政策被淘汰是迟早的事。同时,就北京而言,即使到2008年能完成计划中的轨道交通的铺设也还远远不够。比较理想的状态是五环或四环以内,保证步行十分钟能找到一个站点,当私人用车只是作为一个休闲的工具时,当前困惑城市的很多问题才能迎刃而解。”某专家如是说。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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