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出租汽车得到了全面普及和迅猛发展,成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近年来,全国诸多城市相继多次发生出租汽车司机聚集停运上访事件,影响了社会稳定和正常秩序。
出租汽车行业为什么一有风吹草动,便会掀起层层波浪,成为社会一大不稳定因素?
综观全国各城市近年来出租汽车行业发生的司机群体性聚集停运事件,我们不难找出其中的共性原因。
一是车牌经营期的变更。2001年杭州首次发生出租汽车司机聚集上访事件,杭州春光、客旅等企业和个体车司机纷纷聚集,先堵公司、再上访市政府,最后上诉法院。原因是杭州市政府对95年以前出租汽车经营权行政审批的车辆,征收3万/10年的营运权证有偿使用费。
从表面看,3万元取得10年的出租汽车经营权,与现行市价(当年出租汽车营运权的竞拍价是38.5万)相比,是很优惠的价格。但事实却是大多出租汽车经营者已经几易其主,现在的车主基本上都是按现行市价,从前一位车主手中花大价钱买来的,他们接手时的出租汽车是没有经营期限的,现在政府要收3万,10年后与市场接轨,这与他们的预期相去甚远。
二是更换出租汽车车型。桑塔纳、捷达、富康三款车型,是城市出租汽车初级阶段的普遍选择。进入新世纪,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地为提高城市形象,纷纷推出更新车型、提高档次的举措。
车型的变更一定涉及经营合同的变更,造成车主与公司的矛盾纠纷。2004年杭州富康公司的部分司机就车辆更新进行上访。2005年7月,富阳出租汽车司机就更换车型起诉富阳交通局。萧山出租汽车更新截止日为7月31日,但有关部门给定的更新车型只有帕萨特、索纳塔、宝来三种,引起司机的强烈不满和广泛争议。
三是宏观环境变化导致营收下降。2003年的“非典”中,一时出租车司机人心浮动,市政府及出租汽车协会动员各企业防患于未然,及时出台补偿措施,才没有最终酿成事端。2004、2005年汽油连连上涨,造成出租汽车经营成本不断攀升,也引起一些出租汽车司机的骚动。
四是产权不清晰,是引起纠纷的根本性原因。从法律角度讲,出租汽车营运权证和购车发票上的单位都是公司的名称,产权是公司的,车主只是承包者,这是无法变更的法律事实。但由于其中的出资者是车主,这就为今后出租汽车车型和经营权证变更埋下了理不清剪还乱的祸根,也是近年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的根源。
五是定位的偏差,造成权益和责任不对称,是行业不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出租汽车作为企业按经济规律运行,是市场经济的自然选择,但在实际运行中,该行业又是作为城市公交在运行的。如果出租汽车行业和公交、自来水等社会福利、公益行业一样,享受政府财政补贴(2004年市政府对杭州公交财政补贴1.2亿),那么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但出租汽车行业不仅没有补贴,还要向政府支付高额的权证费,同时该行业又承担了太多的诸如创建文明城市之类的社会形象功能。权益和责任严重不对称,造成宏观经营环境差、企业和司机经营压力大,直接影响了行业的稳定、和谐。
六是行业管理体制不顺,也是行业不和谐的一个原因。全国各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85%在交通口,13%在建设口,其余在公安等行政部门,各地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属地关系有交通、也有城建,导致目前出租汽车行业没有全国性的统一法规。国家看似放权给各省、市、自治区,但目前的状况是五化八门。因政出多门,既使对出租汽车行业五部委联合发文,在各地的贯彻执行也是各行其是,有效性值得商榷,加上目前运管费及客运附加费的停收,各地财政没有相应跟上,影响了行业管理者的积极性。
杭州大众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许增期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