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总体上讲,当前我国出租汽车行业面临的主要任务是,规范管理和经营,维护稳定,健康发展。其核心就是“规范”二字:政府要规范管理,企业要规范经营,行业要和谐稳定发展。
我们认为,当前全国交通系统的出租汽车行业总体上是健康的、稳定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取得了重大成果,积累了丰富经验。近几年来,各地出租汽车管理部门和企业,以及道路运输和出租汽车行业协会对政府如何规范管理、企业怎样规范经营、协会发挥什么作用进行了精心研究和大胆探索;对出租汽车的性质定位、资源(经营权)配置、运力调控、价格调整、经营形式、管理模式以及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司机的关系、整顿非法经营、加强队伍建设、采用先进技术,降低经营成本、创建企业品牌,以及如何应对燃油价格等一系列基本问题,在认识和实践两个方面取得了明显进步,各省市的行业管理、各企业的经营服务水平,都比几年前有了明显提高。
出租汽车行业的规范管理与其管理体制是密切相关的。目前我国的出租汽车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实行省长、市长负责制。各地方政府十分重视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在清理整顿和行业管理方面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出台了一些管理规定和办法。但是从宏观管理的角度看,由于我国出租汽车行业的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理顺,出租汽车的行业管理,缺乏长远规划和强有力的统一协调,政策、法规建设比较滞后。多年的实践证明,规范出租汽车的管理需要国家主管部门的有力指导,理顺管理体制有利于避免行业管理的缺位和越位,有利于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出租汽车的基本性质和功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属于道路运输和公共交通的领域。世界各国对出租汽车的管理基本上都列入了交通运输的管理范畴。现在我国106万辆出租汽车的80%、全国各地的县和县级市的绝大部分出租汽车和全国24个中心城市的出租汽车由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我们将努力反映出租汽车行业的呼声和建议,努力推进出租汽车的规范管理和经营,促进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会长:姚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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