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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该不该特许经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 09:11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出台出租车经营权特许经营政策,引起出租车经营户的不满。围绕出租车经营权该不该特许经营这一问题,国内法学、经济、管理学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前不久召开论证会,就这一话题展开了讨论。有的赞同特许经营,但强调政府的行政管理要科学到位;而有的却认为这一市场应该完全放开,由市场来调节进出,以避免政府的寻租行为。

  出租车经营权是公共资源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认为,出租车经营权是一项公共资源,全世界大部分城市都是这么来做的。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特许经营,给予限制这是肯定的。但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扮演的是管理者的角色,而政府该怎么管,有待进一步探索。

  竹立家认为,让某个行业进入市场,要有一定的市场准入制度。特许经营本身就是一种市场。一些城市的出租车资源很有限,是稀缺资源。想进的人非常多。如果门槛降低,出租车行业会垮台。

  中国政法大学宪法教授、博士薛小建认为,通过招标、拍卖获取出租车经营权,这是一个很好的市场化机制。任何法律在立法过程中都要充分考虑到价值取向的问题。相比较而言,出租车经营者是低收入阶层,要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环境,使他们的投入能够收回,并且能够有收益,这就是立法的价值取向。

  放弃数量限制避免政府寻租

  北京理工大学经济学教授胡星斗分析说,寻租活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对政府活动所产生的额外收益的寻租;对政府职位肥缺的寻租;对政府活动所获得的公共收入的寻租。比如,在出租车行业进行数量限制,只发放一定数量的牌照,这时寻租就在三个层次上进行:

  为了获得牌照或许可权的寻租,也就是对管制结果的寻租。寻租的空间就是没有出租车牌照数量限制与有牌照数量限制之间的收益差额。如果拍卖牌照或许可权,而且公平竞争,这一层次的寻租活动将消失。但由于制度是有成本的,拍卖及对拍卖过程的监督需要高额费用,所以在实际中,即使拍卖,寻租的可能性还是存在。

  对管理出租车的政府职位的寻租,也就是对管制权力的寻租。即使第一层次的寻租空间消失了,并不意味着寻租活动的结束,而是寻租转向了第二层次,即对政府管理出租车的职位的寻租。只要出租车的牌照是有限制的,出租车管理部门就会成为人们向往的肥缺。当然,如果能够对政府的管理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督,使得职位的权力运作透明化,杜绝幕后交易,那么这一层次的寻租活动也会消失。但是实际上,对职位监督的制度设计是十分复杂的,所以,职位的寻租活动难免会产生。

  对政府获得的有关出租车的各项收入的寻租,也就是对管制收益的寻租。拍卖出租车许可权,政府获得了一笔收入。但由于没有建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公共财政制度,所以,贪污、挪用、浪费等情况会经常发生,腐败的机会很多。

  胡星斗指出,出租车牌照管制、设立垄断许可权,虽然通过拍卖有可能消除第一层次的寻租空间,但寻租又转向了第二层次、第三层次,政府职位和管制的权力成为获利甚丰的争夺对象。

  现在,中国的各城市出租车都实行特许经营,政府部门获得了短期的暴利,如贵阳的经营者为取得经营权一次性的投入就高达几十万元;北京的出租车司机每月则要交四五千元的“车份子”钱,每天运营十三四个小时,才能获得微薄的收入等。

  胡星斗认为,为了减少政府的寻租活动,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对出租车的数量限制和许可权限制,如改特许经营或公司垄断经营为备案制的低门槛进入,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政府加强监督执法,勒令不合格的经营者退出;假如出租车太多,经营者不赚钱的话,他也会自动退出。

  改革要保障经营者利益

  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平说,一些城市拍卖汽车牌照,究竟对还是不对?牌照是否是公共资源,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不能以卖牌照来为政府挣钱,增加财政收入。但政府部门也有其理由,城市为了限制汽车数额,防止车辆过多引发交通堵塞、拥挤等一系列的问题。牌照与出租车经营权性质不同,但其本质是一致的。 

  从法律角度看,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政府要对市场准入做限制,一个是市场秩序,一个是公共资源。设想公共交通部门里如果没有限制,大家都可以进入,竞争垮台了,然后自动走向优胜劣汰,最后才退出,这样可能会给从事这个行业的人造成损失。可以想象,都来进入,十万辆,几十万辆,彼此竞争,利润收益从何保证,最后给经营者造成的损失恰恰是经营者自己。

  但无论怎样,改革的前提是应该保障现有的出租车经营者的利益,这是当前一个重要的问题。国务院81号文规定,“逐步推广采用以服务质量为主要竞标条件的经营权招标方式”,这表明,招标是未来实行的目标,但它又是一个逐步推广采用的过程,机制要改革完善,必须因地制宜,不能搞“一刀切”。

  北京阳光宪政研究中心理事、北大资源学院企业管理学院研究员张星水认为,特许经营要考虑中国的国情,一些西部地区的落后省份也搞特许经营,时机是否成熟,值得商榷。出租车经营者是弱势群体,法律应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利益。

  本报记者 周芙蓉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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