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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和燃油税共同作用才能调整汽车消费结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 08:11  中国汽车报

  在“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大背景下,汽车消费税税改迫在眉睫。从年初开始,其“胎动”的消息不断流传于汽车行业。而在本月初,财政部有关负责人首次公开表态,汽车消费税的修订方案预计将在年内出台。国家对汽车消费税实施“大手术”的意图相当清晰,就是希望以此改变目前汽车消费结构,鼓励小排量汽车,抑制大排量汽车的过度消费,而消费税税改只是其中先行的第一步。

  为什么说是汽车税改的第一步呢?

  消费税是汽车购买阶段的税费,是车主为获得新车合法拥有权所必须支付的费用。是一次性支付的,表面上是由生产厂家统一支付,但是最终由消费者来承担。但汽车消费税是向生产汽车的企业征收的,鉴于时间的滞后性和厂家的选择性,它拉动价格下调的空间也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而且在许多地方,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不仅没有松动迹象,反而愈演愈烈。

  而对于大排量的中高档轿车乃至豪华车市场而言,它们理应受到相当大的影响。譬如,实施新汽车消费税之后,消费者购买一辆车价为25万元的中高档轿车,可能因此而多花费2万元左右。但实际上,由于大排量汽车的目标消费群体主要是政府、企业(尤其国企)等领域,私人消费的比例相对较小。在公车消费占主导地位的消费构成中,国家大幅提高消费税率,抑制大排量汽车消费的初衷将可能大打折扣。

  由此可见,汽车消费税税改之于国内汽车消费结构的良性发展,肯定在相当大程度上起到正面引导作用,但另一方面,新汽车消费税却因种种客观原因的束缚,而不能完全释放出所有的能量。消费税的调整对汽车市场影响虽然不会很大,但从长远来看,它对汽车制造商们将是一个信号——国家鼓励生产小排量的汽车。

  另外从国外的经验考量,引导汽车消费主要是依靠汽车购买阶段的购置税和消费税、汽车使用阶段的燃油税以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等综合因素。汽车消费税的调整将迈出汽车税改的第一步,但前面仍有包括燃油税等多重鸿沟等待政府主管部门跨越。

  因此以笔者之见,即便汽车消费税调整方案及时出台了,要想达到理想的调控效果仍然很困难。政府如要通过消费税的调节来引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仅仅靠孤立的一种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对市场消费结构调整产生长期影响,必须要几种合力共同发挥作用。也就是说,国家应该采取一系列的综合措施,包括实行燃油税、提倡发展公共交通、对节省燃油的车实行税收返还等等。

  众所周知,燃油税是更广泛、更科学、更国际、更合理和更符合民心的一项治本之策。然而,这一税费改革涉及面广,触动利益人群多,容易引发内部矛盾,因而几度搁浅。

  值得欣喜的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日前已经表示“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出台燃油税是必要的,这个问题已经提到了议事日程上。”这说明国家出台燃油税大局已定,何时出台只是个时间问题了。事实将证明,引导汽车消费最终需要若干个环节的政策共同作用、相互协调,才有可能达成。只有汽车消费税和燃油税的共同作用,才会使汽车消费结构调整水到渠成。届时,真正意义上的小排量汽车的春天才会到来。(李永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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