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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19日 11:50  人民交通出版社

  自从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国内和涉外保险业务都有了迅速发展。1986年10月,恢复组建的我国第1家股份制综合性银行——交通银行在开业后不久,由其在上海的分行开展保险业务,从而打破了我国保险市场上独家经营保险业务的局面。1991年4月,组建了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1988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深圳蛇口工业区招商局等单位合资创办了我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平安保险公司,1992年9月,该公司更名为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经营区域扩大至全国,成为我国第3家全国性、综合性的保险公司。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保险市场主体发展迅速,大众、华安、新华、泰康、华泰等十几家全国性或区域性的专业保险公司进入保险市场。1992年,邓小平同志南巡的重要讲话使我国的改革开放出现了崭新的局面,保险业开始对外开放。“美国国际集团”的子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AIA)、日 本的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等多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我国营业。而入世以来,我国先后批准了15家外资保险公司营业,另外,还批准了6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我国市场筹建保险营业机构。截止2002年底,我国保险公司数量为54家,保险中介机构127家,保险代理机构7万多家,保险从业人员23万人,保险总资产超过6000亿元。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险市场主体的增加,我国保险业务持续发展。就经营的险种而言,已从恢复国内业务初期的几十个传统险种发展成为今天的包括信用保证保险、责任保险在内的近千个险种。就保险发展的规模而言,保费收入连年增加。1980~1985年的累计保险费收入85亿元;1996年全国保险费收入增加到756亿元;1997年保费收入达1080亿元;1999年保费收入已增至1393. 2亿元;2002年,我国保险事业发展迅猛,保费收入近3000亿元。

  随着保险市场体系的建立,保险业务的发展,一个以政府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保险市场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1995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颁布,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保险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保险大法,它对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保险经营规则、保险业的监管和代理人、经纪人等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新中国保险市场监管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2002年10月28日,全国九届人大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保险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保险法》于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保险法》的修改标志着我国保险法制建设迈出了重要一步,将对深化保险体制改革、加强和改善保险监管、推进保险市场化进程、加快我国保险事业与国际接轨,保证我国保险业的持续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与此同时,保险市场监管机构和行业自律组织也逐步建立。1994年上海市保险同业会成立以来,全国各地的保险同业会或保险行业协会相继成立,1997年9月签署了《全国保险行业公约》,这是我国保险市场行业自律机制建立的重要举措。1998年11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根据国务院规定,中国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据法律法规统一监管保险市场。中国保监会的成立,为保险市场监管的成熟化、专业化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一)萌芽时期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二)试办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和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三)发展时期

  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与此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以及管理也日趋完善,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加大了对于费率、保险单证以及保险人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加速建设并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中介市场,对全面规范市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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