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大治一定要通过天下大乱来达到吗?
连续四期的车险系列报道,列举了目前国内车险市场从投保、签约、定损、直到理赔的系列“乱象”。
自国内于1980年恢复保险业务以来,对保险市场(本文特指是车险市场)的有关争论一直不绝于耳,“乱象”表现也是五花八门。
首先,垄断成为保险行业刚刚复苏不久的敏感话题。彼时的汽车保险市场因为汽车保有量的稀少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事实上的垄断地位,并未出现非常明显的“乱象”。
1988年,平安保险公司以股份制商业性保险公司的形象出现,打破了人保垄断经营的局面。此后,特别是我国政府遵循加入世贸组织所做出的放开保险市场的承诺,以国有保险公司为主体、中外保险公司并存、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中国保险市场新格局逐步形成。而恰恰就在这个时候,保险市场的“乱象”初现端倪。
伴随市场的放开,各保险公司为争夺日益扩大的市场份额,悄然打响了价格混战的“第一枪”。对于那场起于2002年年中,结束于2003年底的车险价格大战,各保险公司至今仍记忆犹新——价格战由几家大保险公司挑起,为的是在市场开放之前抢得尽可能多的市场份额,折扣最高曾达到四五折。无序竞争最终给保险公司留下了累累伤痛,以至于在车险费率市场化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人保等公司连续上调了四五次价格。至今,保险市场的生态环境尚未得以完全恢复。
始于2003年1月1日的保险费率改革,使中国的保险业更趋市场化。而业内所担心的由“费率市场化”而引发的价格大战最终并未上演。车险之争后,各保险公司变得理性起来,在价格问题上非常小心,惟恐一不小心再重蹈覆辙。
然而,摁下葫芦起了瓢。最终在价格表现上趋于平静的保险市场却又“诞生”了新的“乱象”。“霸王条款”、“理赔无门”、“官司纠纷”等词汇频见报端。
从积极的一面来看,这些“乱象”被曝光是消费者日益增强的维权意识和对保险知识的深入了解。然而大风起于青萍之末,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保险条款本身存在巨大的“黑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导致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的纷争不断升级。
举个简单的案例。潘女士公司的一辆凯迪拉克轿车出险后,保险公司定损8000元,而专修厂开出的费用是36000元。“你不同意,他们就拒赔呀!”面对保险公司强硬态度,大多数人只能签字。“赔的少,但毕竟是钱啊。”
写到这儿,记者想起了四川新都宝光寺的一幅对联:“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佛门可以做到“不了了之”,但对作为“凡人”的消费者,保险公司却也一概“非法法也,不了了之”的态度就着实令人费解了。
“天下大乱何以致天下大治?”答案仍是不得而知。
作者:寇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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