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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的士公司清退车辆押金 的哥每月领固定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31日 13:38  深圳特区报

  首家的士公司清退车辆押金

  鹏程公司150辆的士喜获900万元退款

  【本报讯】(记者吴凡 通讯员许觉辉) 昨天上午9点半,鹏程出租车公司司机高茂元拿到6万元退款,成为全市首位获企业清退车辆押金的“的哥”。一上午,该公司150辆的士全部获得押金退款,总金额达900万元。

  鹏程公司所有317名“的哥”均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今后,除承包收入外,每人每月还可获得690元的基本工资。已在该公司开了9年车的高茂元说:“退了押金,心里像搬走了一块石头。我对合同也很满意。”他表示,自己曾干过副班、机动、主班司机,感觉经营环境越来越好。

  鹏程公司是我市首家清退押金的企业,该公司取得了上级单位巴士集团的支持,主动采取全额退还方式,为“的哥”减轻负担。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公司专门印制了《出租车费用一览表》,将27项税费一一列出,并标明公司应承担16项,让“的哥”一目了然,受到普遍欢迎。

  此前,的士企业均向司机收取车辆押金(或首期租赁金),金额在15—20多万元不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交通部门要求所有的士押金须在9月30日前如数退还,仅允许每辆车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保证金”,其中A类(帕萨特、红旗世纪星等)12万元,B类(红旗明仕、桑塔纳等)、C类(捷达)9万元,以便为乘客和车辆安全提供保障。

  交通部门规定,首期租赁金摊销的计算截止时间为9月30日,计算公式为每月摊销的租赁金=首期租赁金÷总承包月数,剩余租赁金=首期租赁金-每月摊销租赁金×实际已摊销的月数,超额押金=押金总额-安全保证金总额。企业可选用以下3类清退方式:全额退回;将剩余租赁金按标准转为安全保证金;将剩余租赁金分期分批抵充驾驶员的月租金,抵充金额不得低于月租金额的50%。

  深圳现有73家的士企业,黄、红的8505辆,从业人员超过2万人,市交通部门调查显示,的士行业部分企业收取高额首期租赁金或押金等向司机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绝大部分企业未与司机签订劳动合同,部分企业没有为司机尤其是副班司机、机动司机购买各项保险,承包租金节节攀升,乱收费名目繁多。本月中旬,交通部门全面启动的士行业清理整顿工作,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推动力。

  据介绍,今后的士企业须为司机购买工伤、失业、社会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交通部门建议企业为红、黄的司机购买人身伤害等险种,绿的的人身伤害险已列入核算成本内,因此企业必须为司机购买。

  作者:记者吴凡通讯员许觉辉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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