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律师胡凤滨告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案以他的失败而暂告一段落,但他的起诉理由却得到了法院的部分认可。昨天,朝阳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此案所引发出的问题,专门向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和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发出司法建议函。
在司法建议函中法院说,经过审理,法院确认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收费行为合法有效,并依此驳回了原告胡凤滨的诉讼请求。但同时也认为,原告对首发公司收费方案的质疑也确实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为此,朝阳法院特地发出司法建议。据悉,法院已通过快递方式将司法建议函分别寄给3家单位。
【建议政府部门】 高速路收费应该公示
法院对市交通委、市发改委的建议主要是:对已审批的高速公路收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关注,建立监督的机制。对高速公路收费单位的收费和经营情况进行调研,指导建立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建议市交通委、市发改委注意收费站设置的合理性。
此前,朝阳法院在本月23日针对此类问题请相关人士进行的研讨会上,就有律师提出“引入第三方监督、审核机制”。这一观点被法院采纳。
【建议经营单位】 改进杨林站收费方案
在给被告北京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议中,法院提议,其应对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现行收费方案进行调研,特别是应对“胡凤滨告机场高速收费不合理案”所涉杨林站收费方案的合理性予以研究和改进。
“法院的司法建议没有强制性,只是提出建议,希望能起到促进作用。”朝阳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马上就访
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降低杨林站收费不可行
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冯雷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收费口多是北京交通的一大特点。按照标准设计,高速公路应该30公里设站,可是要考虑到机场高速公路沿线的企业、居民使用方便,才会多处设立站口。尤其是靠近机场的杨林收费站,当初是应当地小区开发商强烈要求而设站。“现在这个站需要20人工作,而每天通过的车不够100辆,很亏啊!我们都在考虑是否应该关闭它呢!”冯雷无奈地表示。
冯雷还说,少收费的结果是造成交通拥堵,所以降低收费也不符合现行状况。但对于法院的建议,他表示公司会进行研究的。
市交通委
目前尚未收到建议函
市交通委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这份司法建议函,如果收到将会采取相应措施。
信报记者 郭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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