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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名黑车司机天津蹊跷被罚 处罚单位称纯属巧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8日 09:09  北京晨报

    司机:有人设套“钓鱼” 处罚单位:纯属巧合,属正常执法

  海淀区的6名黑车司机在同一天上午遇到同样的生意——乘客要去天津武清区再折回北京。结果到达武清区后,6辆车先后在同一地点被公路运输管理部门扣下,并均收到了3万元的罚单。黑车司机认为事情太凑巧,怀疑是有人故意设套。天津杨村公路运输管理所则表示,都是群众举报后依法查处的,绝无下套一事。

    6辆北京黑车天津杨村被扣

  记者昨天采访了当事司机之一的王某。王某告诉记者,前天早上,他正在北京309医院前趴活,一名中年妇女过来说,她要去天津武清区的杨村办事,然后再折回北京。王某将车开到杨村的一个停车场时,中年妇女说要下车办点事,并提出先在车上放200元。“就在她打开车门,同时翻钱包要拿钱时,一辆小面包车和几辆桑塔纳将我的车团团围住。”王某说,中年妇女随即被带进了小面包车,而围上来的人拿走了王某的车钥匙,并将他的车开到了另一个停车场。王某在这里做了笔录后,拿到一张盖了武清区交通局公章的3万元罚单,处罚原因是没有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必须去杨村公路运输管理所交钱。王某在该所的副所长办公室遇到了和自己有相同遭遇的五名北京黑车司机。司机们只好给家人打电话筹钱。当日19时,五名司机各交纳了一万元罚款后被放行,还有一名司机因为实在凑不出一万元而没有取回车。

    黑车司机说,遭遇太类似,疑是圈套

  记者随后与六名当事司机一一取得联系,得知他们事发前都在海淀区趴活。他们认为自己陷入了一个圈套,这样的骗局被称作“钓鱼”。“怀疑坐车人和管理所串通好了。我们的遭遇太类似了,实在比较蹊跷。”一名司机指出疑点:“首先,都是同一个上午发生的事,几辆黑车到达天津的时间也差不多;其次,乘车人的要求类似,都说要去杨村、武清区一带;另外,乘车人都突然要求在同样的地点下车,并在乘客打开车门给钱的瞬间,管理人员上前把黑车扣住。”另有司机反映,就在事发后的一天早上6点多,“一辆金杯车开到309医院门口,下来七八人,其中就有前一天打车的人。

    他们又来‘钓鱼’了

  记者看到司机们交完钱后拿到的收据和处罚决定书,罚款收据的抬头是“天津市当场收缴罚(没)款收据”,上面写着“交通行政处罚”,金额一万。另一张交通行政处罚决定书称:“本局认为:当事人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之规定。”这两张单据都盖有武清区交通局的红章。

    公路运输管理所:依法处罚,并非下套

  针对六名司机质疑有人“下套”的说法,天津杨村公路运输管理所的李副所长予以否认。他告诉记者,六名北京司机在相同时间段被查处纯属偶然。当时,所里工作人员接到有人举报就赶到现场,对可疑车辆进行盘查,并在核实情况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司机予以扣车罚款的处理,“同时被查的黑车还有河北等地的,不是只有北京的这六名司机。我们每天都要进行流动检查,黑车一般来自河北、山东、北京等地,乘客有天津本地的,还有外地的。”李副所长介绍说,一般执法人员见到外地牌照车辆入津,有乘客和司机在交易,就会上前检查。对于非法营运者,按国家规定,罚款金额从3万到10万元不等。

  记者追问,为何六名司机的罚款从3万元降到1万元时,李副所长表示,当时执法人员给予司机3万元罚款,后考虑到司机个人承担的情况,是根据司机的申请决定减少处罚数额的,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妥。

  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律师认为,执法机关对黑车司机进行处罚是应当的。黑车司机怀疑行政部门故意采用一定手段引诱他们上当并罚款,则需要有确凿的证据,否则处罚就是正当的。但如果确能证明行政机关在用引诱的方式达到处罚的目的,那么,行政机关的行为肯定就不恰当了。线索:贾女士

  晨报记者 张丽 武新/文

  -巧合一:

  同一天上午,同在海淀区趴活的6名黑车司机遇到想去同一地点的乘客。

  -巧合二:

  黑车行至杨村一停车场时,乘客都突然要求下车办事。

  -巧合三:

  在乘客打开车门并掏钱时,管理人员突然围上来。

  -巧合四:

  黑车司机在同一公路运输管理所收到3万元的处罚单。

  -巧合五:

  最终,司机都在交纳一万元罚款后取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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