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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竟5成赖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6日 09:20  每日新报

  新报讯 记者王科军通讯员杨毅王栋周刊 据有关部门统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已成为继债务、婚姻案之后的第三大持续上升的民事诉讼案,而交通事故案赔偿到位已成为执行的“老大难”。根据统计,本市审结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可执结的不足总案数量 50%。

  新法实施交通类案件上升

  去年 5月 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实施后,使人民法院审理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法律适用发生变化,大量交通类案件涌入人民法院。据统计,本市各法院承接的交通事故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案数量呈上升趋势,仅今年 1月份,南开区人民法院就受理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案 54起,涉及经济赔偿金额达 108.9万元。

  审结案执结不足五成

  交通事故赔偿案的增加,使审结后由法院执行厅监督执行的案件也相应增加,交通事故赔偿案执行难随之显露出来。据了解,今年 1月至 7月,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厅接受审结交通事故赔偿民事案共 1447件,其中结案执行为 858件,执结率仅为 59.3%。在执结的 858件中,除去被执行人员因逃避或无能力偿还等原因暂缓执行的 185件,实际执结案只有 673件,仅占交通事故赔偿审结案总数的 46%。另外,在这执结的 673件案件有 50%以上为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据南开区人民法院介绍,强制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案在一定程度上可使受害者得到赔偿,确保法律的公平性,但是交通事故赔偿案审结后的执行确实存在着难度。

  五类人群案执行难

  据南开区人民法院执行厅韩志国厅长介绍,交通事故赔偿案执行难易,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性质,即是个人还是公司。交通事故案赔偿金额一般较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施行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由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按 10年计算提高到现在按 20年计算,赔偿数额大幅度增加。因此,被执行人赔偿能力直接决定了案件能否执结。相比而言,公司比个人赔偿能力强,被执行人为个人执行难度就大。另外,在实际工作中,有 5类人的执行难度较大:家庭困难确实无能力赔偿的确无偿付能力型;有偿付能力,但设法转移、隐匿财产,频繁搬家躲避的逃避躲债型;有偿付能力,但赖着不履行义务,迫使申请执行人做出让步的耍赖软拖型;设法托人说情,和稀泥的托人说情型;有对裁决不服,到处上访、缠讼不休的不服对抗型。

  法官支招执行策略

  法院有关负责人说,面对被执行人种种阻碍执行的行为,执行厅采用了多种方法。首先,诉讼前可以查封肇事车辆,对其进行掌握并控制。这样不仅在一定程度上使受害方安心,还可避免因肇事者转移财产造成案件执行难。如诉讼中未对肇事交通工具采取诉讼保全等控制手段,法院就在执行中查明肇事交通工具处于何种状态后,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并经相应主管部门办理协助执行手续,避免被执行人通过对肇事车辆办理转户或过户等手续来逃避执行。其次,执行员执行前,会查明肇事车辆是否参加保险,在哪个保险公司参加何种保险及是否索赔,对未索赔和正在索赔中的保险赔款予以控制,协助被执行人保险索赔。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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