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过户手续将简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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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15日 09:17 华商网-华商报 | ||||||||||
为解决我国作为汽车消费大国所急需的健全的汽车贸易管理规定和管理体制,商务部8月12日发布了《汽车贸易政策》。 该政策预示着今后二手车过户手续将简化,同时政策要求坚决制止强制或变相强制本地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的汽车,以及以任何方式干预经营者选择国家许可生产、销售的汽车的行为。
该政策共8章49条,内容涉及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汽车配件流通、汽车报废与报废汽车回收、汽车对外贸易等领域,系统地提出了我国汽车贸易的发展方向、目标、经营规范和管理体制框架。 该政策称,国家支持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国家将简化二手车交易、转移登记手续,并将实施二手车自愿评估制度,积极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为。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禁止以任何贸易方式进口旧汽车及其总成、配件和右置方向盘汽车(用于开发出口产品的右置方向盘样车除外)。同时,进口汽车必须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贴有认证标志,并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抽查检验合格,同时附有中文说明书。 根据《汽车贸易政策》,我国将履行加入WTO承诺,允许有条件的外国投资者进入国内汽车贸易领域,并在经营方面充分体现国民待遇。 此外,该政策还规定,汽车售后服务网点相距不得超过150公里;汽车报废配件回用须标明。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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