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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湖北分赛区招商方案(6)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2日 18:55  新浪汽车

  季军冠名条例 .

  一、冠名企业责任及要求:

  ·鉴于本次活动“档次高、规模大、覆盖面广、权威性强”的特点,冠名企业须是国内或国外知名企业。

  ·冠名企业需为本次活动提供不低于60万元赞助(仅限一家企业)。

  ·组委会以签订协议日期及付款方式优先为原则。

  二、冠名企业应享权益:

  (一)署名权益:

  ·季军冠名权:以企业名称或产品品牌冠以季军杯名。

  ·冠名企业名列主办单位。

  ·冠名企业可推荐一人担任组委会秘书处成员,协调与本次活动相关事宜。

  (二)广告宣传权益:

  1、新闻发布会:

  ·第一次:在赛前召开的“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新闻发布会现场上,安排湖北地区20家以上新闻媒体给予密集报道。主持人在介绍本次大赛主办单位时提及冠名企业名称。并邀请季军冠名企业领导前排就座,由主持人介绍向各界人士致意,从而进一步提升冠名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次:在决赛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赛程安排和进入决赛的选手情况。主持人在现场介绍本次大赛主办单位时提及冠名企业名称。并邀请季军冠名企业领导前排就座,由主持人介绍向各界人士致意。

  2、电视回报:

  ·“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复赛决赛暨颁奖晚会”实况将在湖北地区主要电视媒体播出。

  ·在大赛自身电视广告宣传中,冠名企业将以主办单位身份突出体现。

  ·大赛组委会将以主持人采访、组委会负责人介绍、穿插冠名企业宣传画面的形式设计制作2分钟的电视专题,在湖北电视台、湖北教育电视台、武汉电视台累计播出20次以上,以加深广大电视观众对为本次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冠名企业印象,从而使企业达到更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3、电台回报:

  赛事决赛期间冠名企业将获得由武汉交通广播电台或武汉文艺广播电台安排的一次专题采访(时间20分钟)。

  4、报纸回报:

  ·大赛自身系列报纸宣传广告在主办单位一项中,冠名企业名称均被突出体现。

  ·以“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广告特刊”为主题,用鸣谢方式在《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上刊登的特刊广告中,冠名企业在主办单位中突出体现。

  5、现场回报:

  ·用大屏幕投影设备在比赛开始前滚动播出冠名企业的广告宣传片(播出带由企业提供,片长2分钟,报组委会核准)。

  ·为冠名企业提供观众方阵席位,并可展示企业广告牌。

  ·在比赛现场悬挂两条企业条幅(以不影响现场整体效果为准,由舞美统一设计)。

  ·在选手问答题中可加入冠名企业或其产品的相关知识内容。

  ·决赛期间为冠名企业提供模特一组,展示服装可由企业自行设计提供(报批组委会核准);或由该组选手佩带具有企业特征的胸牌。

  ·现场安排2分钟时间,由主持人采访冠名企业主要负责人(采访内容为企业参与本次活动的意义,采访对象由企业决定)。

  ·安排一次由主持人代表大赛组委会向冠名企业表示感谢,并将冠名企业主要负责人以特写的方式在电视中清晰入镜。

  ·组委会邀请冠名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有关领导及文化界人士一起为获奖选手颁奖,并与获奖选手合影留念。

  ·比赛结束时,对冠名企业的大力支持在现场大屏幕中以字幕方式打出鸣谢的字样。

  6、印刷品回报:

  ·在组委会设计、制作的宣传品中,将冠名企业列入主办单位予以突出体现。

  ·在组委会“大赛手册” 封底的主办单位一栏中印有冠名企业名称,并在“大赛手册”中刊登冠名企业介绍及产品广告1/2版。

  7、其它权益:

  ·决赛结束后将举办答谢宴会,届时将邀请冠名企业主要负责人与组委会主要成员及部分获奖选手共进晚餐,并合影留念。

  ·获季军选手可被冠名企业聘为名誉员工,并可作为该企业形象大使(期限一年)。

  ·组委会可提供季军及其他获奖选手,配合冠名企业在湖北省内各专卖店进行5-7天的宣传活动。

  ·冠名企业主要品牌产品将被组委会授予“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指定产品”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烫金牌匾。

  ·决赛前可安排入围选手到冠名企业做专场演出一次。

  ·大赛组委会为冠名企业提供“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决赛暨颁奖晚会”门票30张。

  ·大赛组委会为冠名企业提供“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决赛暨颁奖晚会”电视节目VCD光盘80张。

  评比规则

  一、大赛在湖北省内若干个城市设立分赛区,并选出各个分赛区汽车形象大使的冠军、亚军和季军及各形象大使获得者。评委组成由各分赛区自行决定,评比规则和评比细则由湖北选拔赛组委会制定。各分赛区选出的冠军、季军、亚军及各形象大使获得者可直接进入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省决赛。

  二、各分赛区应按初赛,复赛和决赛方式进行。评比必须按照评比规则和评比细则进行评判,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一位报名者,未经复赛者不得进入决赛。

  三、评委采用十进制,当场打分,小数点后两位有效,避免出现并列现象。

  四、大赛及各个分赛区选拔过程均由公证机关公证,以加强本次大赛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五、各分赛区最迟应于2005年 9月5日前将本赛区的比赛结果上报湖北选拔赛组委会,以取得参加在武汉举行的湖北选拔赛决赛资格。

  六、湖北选拔赛总决赛将于2005年9月20日—9月30日在武汉举行,决赛前选手将进行系统的培训。决赛期间应按照“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评比细则(决赛)”进行评判。最高分为冠军,第二为亚军,第三为季军,同时根据参赛选手的得分和相关情况依次选出豪华车、概念车、专用车形象大使奖等。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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