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万元赞助条例
一、赞助企业责任及要求:
·鉴于本次活动“档次高、规模大、覆盖面广、权威性强”的特点,赞助企业须是国内或国外知名企业。
·赞助企业需为本次活动提供不低于2万元的赞助。
·组委会以签订协议日期及付款方式优先为原则。
二、赞助企业应享权益:
(一)名誉权:
·赞助企业名列协办单位。
·赞助企业可推荐一人担任组委会秘书处成员,协调与本次活动相关事宜。
(二)广告宣传权益:
1、电视回报:
“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决赛暨颁奖晚会”实况将在湖北地区主要电视媒体播出。
2、报纸回报:
·大赛自身系列报纸宣传广告在协办单位一项中均含有赞助企业名称。
·以“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广告特刊”为主题,用鸣谢方式在《长江日报》、《武汉晚报》、《楚天都市报》、《楚天金报》上刊登的特刊广告中,赞助企业在协办单位中予以体现。
3、现场回报:
·为赞助企业提供观众方阵席位,并可展示企业广告牌。
·在比赛现场悬挂一条企业条幅(以不影响现场整体效果为准,由舞美统一设计)。
·安排一次由主持人代表大赛组委会向赞助企业表示感谢。
·组委会安排赞助企业主要负责人为获优秀奖选手颁奖。
·比赛结束时,对赞助企业的大力支持在现场大屏幕中以字幕方式打出鸣谢的字样。
4、印刷品回报:
在组委会“大赛手册” 封底的协办单位一栏中印有赞助企业名称,并在大赛手册中指定产品或指定服务机构一项中含有赞助企业名称。
5、其它权益:
·赞助企业主要品牌产品将被组委会授予“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指定产品”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烫金牌匾。
·大赛组委会为企业提供“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决赛暨颁奖晚会”门票3张。
·大赛组委会为企业提供“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湖北选拔赛决赛暨颁奖晚会”电视节目VCD光盘5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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