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抽查8省市自治区93家加油站 结果显示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车用无铅汽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辽宁、河南、新疆、青海、甘肃、宁夏等8个省、市、自治区93家加油站的93个批次的产品,合格69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2%。其中抽查了90号车用无铅汽油38个批次,合格30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8.9%;抽查了93号车用无铅汽油55个批次,合格39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9%。
此次抽查结果表明:以中石化、中石油为代表的国有控股加油站的产品质量较好,抽查了56家国有加油站的56个批次产品,合格52个批次,抽样合格率达90.2%。社会性加油站的抽样合格率较低,抽查了29家集体和私营加油站的29个批次汽油产品,合格12个批次,抽样合格率仅为41.4%。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汽油产品抗爆性指标不合格。抗爆性是汽油最重要的性能指标之一,汽油的牌号就是按产品抗爆性划分的,本次抽查中,共有21个批次汽油产品的抗爆性指标不合格,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7.5%。
部分汽油产品烯烃含量不合格。烯烃热稳定性差,容易在发动机高温部位形成胶质和积碳,造成堵塞,增加氮氧化物的排放等污染环境。本次抽查有3个批次汽油产品烯烃含量不合格。
部分汽油产品金属含量不合格。国家标准规定,汽油中不得人为加入含铅、含铁抗爆剂,并对锰含量作了限量规定,本次抽查中,仍有2个批次汽油产品的锰含量超标,1个批次汽油产品的铁含量超标。
记者昨天还获悉,国家质检总局对轻柴油产品质量也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辽宁、山东、广东、陕西等4个省市40个加油站的40个批次的产品,合格31个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7.5%。 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