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资格
2004年度在中国电视媒体、平面媒体(报纸或杂志)上刊出过的汽车广告作品。
二、平面作品要求
1、每件参赛作品均需提交A4打印样稿一份;提交打印稿的电子文件一份,以光盘、MO方式递交,精度不低于300dpi,存储格式为JPG,并注明文件名。
2、作品请直接贴于黑色或白色厚卡纸上(请勿加框或装裱),作品表面整洁,无破损。
3、系列作品请于背面注明顺序,并按顺序在卡纸背面自行以胶带由左至右连接。
4、作品及卡纸正面,请勿书写或做任何标记;每件作品均请附上创作说明。
5、所有参赛的广告作品都必须贴上标签,写明:参赛人/单位名、参赛作品标题、参赛类别、产品类别。
三、影视作品要求
1、电视作品制成BETA带或光盘(选送多条作品请存入同一盘内),每条广告一般不超过60秒。
2、独立作品之间应有3秒钟的黑场和一个蓝屏;系列作品的每一则之间应有1秒钟的黑场。
3、每条影视广告请提供:分镜头画面A4打印稿一张,并标明分镜头画面序号;文字脚本(包括旁白、对白、音效及字幕)和创意说明。
4、所有参赛的广告作品都必须贴上标签,写明:参赛人/单位名、参赛作品标题、参赛类别、产品类别、作品长度(以秒为单位)。
四、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参赛者及参赛公司须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及参赛作品于2004年9月30日之前交于或寄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15号(北京印象)1号楼2门4层中国汽车报社,邮编100036。
电子邮箱:ggb4@263.net
五、相关说明
1、所有参赛作品及提供的材料,主办单位将不再退还。
2、参赛作品免收费用。
3、主办单位拥有使用参赛作品收藏、展览与出版发行的权利。
4、参赛作品如有涉及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法律问题,应由参赛单位负责。
5、参赛优秀作品入编《中国汽车广告年鉴》。
6、本规则的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大赛评选委员会。
六、联系方式
栗春辉:010.88136860,13366711333
李卿:010.88136753,13910131651
传真:010.88139399
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115号(北京印象)1号楼2门4层《中国汽车报》广告部
邮编:10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