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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征集交通法意见 20个热点议题成焦点(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 09:04  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征集交通法意见 20个热点议题成焦点(上)

  -热点议题11

  不注销报废车就不能买新车

  第十四条: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不予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

  提示:如果您想把自己有20年历史的老爷车保留下来,同时想购买一辆新车,您该怎么办?这条规定是否让您对自己的这个爱好打了折扣?

  -热点议题12

  调换交通信号应提前公告

  第二十七条 道路、交通设施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通行需要,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提示:很多人即使是老司机,对北京的道路交通标志以及它的变化情况也并不是了如指掌。您是否认为此条规定是市民了解北京市交通标志的有效条款?

  -热点议题13

  停车位不得随意占用

  第二十九条 根据本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或者在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道路停车泊位,并设置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占用、撤销道路停车泊位。

  提示:停车位是北京200多万辆机动车车主的一块心病,尤其是私车车主,大街上、小区里到处找车位的感觉很令人头疼。您是否觉得这一条款可以涵盖对小区内停车问题的规定?

  -热点议题14

  货车大客车靠右走

  第三十三条 第一款: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货运汽车、大客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提示:同类车只能在一条车道行驶,您认为行车速度是否会受影响?

  -热点议题15

  新手不得在快车道行驶

  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不得在快速车道行驶。

  提示:对于新手在道路上的行驶问题,最早的规定是新手只能靠右行驶;现在比以前的规定“退”了一步,只是不能上快行道。假如您是新手,您对此条规定有什么意见?

  -热点议题16

  新手走快车道罚款200元

  第九十八条 学习驾驶或者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一)未按照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或者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

  (二)在实习期间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三)在实习期间内,驾驶机动车在快速车道内行驶的。

  提示:如果你是新手,你是否愿意承担这样的责任?

  -热点议题17

  机动车行驶速度有限制

  第三十七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同方向划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时速为70公里,封闭的机动车专用道路和公路最高时速为80公里;

  (二)铰接式客车、电车和附载作业人员的货运汽车、全挂拖斗车、三轮摩托车在城市道路上的最高时速为50公里,公路上的最高时速为60公里;

  (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四轮拖拉机、轻便摩托车的最高时速为30公里。

  提示:假如您经常驾车在路上行驶,您通常的驾驶速度是多少?您认为这个速度的规定是否有利于道路的安全畅通?

  -热点议题18

  公交车单排依次进站

  第四十九条 公共电、汽车进出停靠站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停靠站一侧单排靠边停车;

  (二)暂时不能进入停靠站的,在最右侧机动车道单排等候进站;

  (三)不得在停靠站以外的地点停车上下乘客;

  (四)驶离停靠站时,依次单排顺序行驶。

  提示:您是否担心这一条规定会再现公共汽车大排队现象?

  -热点议题19

  骑自行车可以带儿童

  第五十三条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六)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自行车可以在安装牢固的座椅内载一名学龄前儿童,通过路口或者横穿车行道时下车推行,并遵守行人的有关规定。

  提示:您对自行车载人的年龄限制有什么意见吗?

  -热点议题

  乘车人不得与司机交谈

  第五十五条 乘车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二)不得有与驾驶人闲谈、嬉闹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

  (四)明知驾驶人无驾驶证、饮酒或者身体疲劳不宜驾驶的,不得乘坐。

  提示:对于大多数乘坐机动车尤其是小轿车的人来说,和驾驶者聊天已经习以为常。如果您是乘车人,遇到这两种情况,您对该规定有何看法?如果您是驾驶者,您又是如何看待这一规定?

  信报记者 姜新菊

  特别提示

  目的

  使法规内容更贴近实际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安全关系着本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人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成为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这次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一方面是集思广益,使法规的内容更贴近实际,更科学可行,有利于提高立法质量;另一方面,把立法的过程变成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过程,通过充分、广泛的讨论,使人们了解立法的意图,为法规通过后的实施打下一个坚实的民意基础。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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