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李昌建通讯员谢先国、宋筱清报道:记者昨日从省交警总队了解到,从下月起,全省所有实习期驾驶员应当在其所驾的车身后部粘贴或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右图),实习期满后自行停止使用。
据悉,该标志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式样,由湖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监制,驾车时贴上,收车后可取下,使用十分方便。新驾驶员在实习驾驶时,将“实习标志”贴在车身尾部的醒目位置(左图),便于行人或其他车辆驾驶人看到后,预先采取避让措施。
据悉,机动车驾驶员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实习驾驶员悬挂标志,目前在全国尚属首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