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回放:
报废车刹车没了撞伤骑车人
2月18日7时45分,河南省来京人员姜某驾驶一辆破旧的130货车,行驶到崇文区沙子口时,因刹车失灵将一名骑自行车人当场撞倒,致使骑车人身上多处受伤。而姜某连车都没停,加油就跑。当他驾车逃到民主北街时,被闻讯赶来的交警截获。
经检查发现,姜某驾驶的这辆130货车是一辆报废车,挂着一辆捷达小客车的车牌,就连驾驶证也是假的。后据姜某交代,这辆货车是花了5000元,刚从一个废品收购站买来没几天,挂在车上的牌照是从南苑镇捡来的,驾驶证也是花了1900元买来的。每天,他就是怀里揣着假驾驶证、挂着捡来的牌照,开着这辆报废车到各处收购废品。
专家析因:
报废车上路等于上街埋炸弹
市交管局车管所专门负责车辆检验的工程师王清秀告诉记者:“就上述这起事故而言,应该说司机姜某明知道自己图便宜,买的是报废车,还侥幸驾车强行上路行驶,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再加上这辆报废车的各个机件经过长期磨损、老化,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安全技术性能。尤其是刹车系统,大部分油路和管线产生了沙眼或裂纹,刹车蹄片经过极度磨损后变薄,导致刹车失灵,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具体地说,报废车有五大危害。一是直接导致刹车、转向及发动机等机件失灵;二是会使整个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变差,特别是车厢、车架变形后,使转向稳定性下降,车辆极易“跑偏”;三是由于所有机件磨损严重,也会使燃料消耗过大,污染大气环境;四是车辆一旦拉货载重,转弯时就会加大全车的离心力,极易翻车;五是轮胎老化后容易造成爆胎。
可想而知,司机姜某开着这样的车上路,等于带着一颗定时炸弹奔跑,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引发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后果。
友情提示:
侥幸上路行驶百害而无一利
其实,每个开报废车上路的司机都很清楚,只要车轮一动,心就提到了嗓子眼儿,一是总怕汽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出毛病;二是怕被执法机关截住扣车,因此出了事就跑。但是,为了自己能少花钱、办大事,他们竟然受利益的驱使侥幸驾车上路行驶。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4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信报记者李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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