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的广告首先受法律的约束,但还是有许多厂家的广告打法律的擦边球。但在法律标准之下,广告还受另一个标准———道德约束。有许多广告虽然不违法,但却与道德相违背。我们也可以视其为一种炒作。
当然,我国的广告管理很严格,法律规定那些色情的、毒品的广告绝对不可以播出,所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有许多企业把这种广告看作是一种宣传的手段。但广告做不好,就会影响企业的形象和知名度。知名度是一把双刃剑,好广告提高知名度,也提升品牌的形象。不好的广告虽然提高了知名度,但对品牌形象却很不利。企业要处理好形象和知名度的关系。
对于那些国外汽车品牌的广告,出现了违背道德的问题,社会舆论可以制裁它、讨伐它、谴责它。它对中国汽车企业的借鉴意义在于,在制作广告的过程中,在广告推出之前,一定注意道德的约束。一个产品要卖出去,除了要有产品本身的质量水平作保证以外,还要有一个完整的产品概念。有一些车提倡“安全”、“驾驶乐趣”,这就是品牌的一种概念。厂家做广告,要让产品概念家喻户晓,而不是通过炒作提高知名度。( 作者系人民大学商学院贸易系副主任)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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