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毒品、“暴力”这些镜头,似乎不应该与汽车广告产生联系,但有些国家的消费者就遇到了。
广告作为一种高度公开化的信息传播方式,是通过各种巧妙的技巧,把厂家的产品信息传播给消费者。但通过什么样的技巧来传播,却是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广告要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众所周知,广告在传播产品信息的同时,还具有舆论的导向作用。广告的确要投其所好,但在尽力吸引目标消费者注意的同时,企业还要考虑自己的做法是不是超过了应有的尺度。如果越过了道德的底线,“出格”的广告给社会、目标人群带来的不良后果和影响,并非是道歉所能挽回和补救的。
幸好,捷豹等厂家及时中止了危机。
广告要对品牌负责。推出广告的目的是要扩大品牌的影响,但这种“出格”广告带来的负面影响,也同样会影响品牌的形象。几个月前丰田霸道的广告激怒了中国的消费者,现在许多人在考虑买丰田车时,会想到当初的“伤害”;而今后欧洲人在买福特的那款Sportka时,那个“残忍”的广告可能也会在他们的眼前闪现。无论是多么受欢迎的车,“广告事件”终究是品牌的瑕疵,抹也抹不掉。
国内外先后发生过的“广告事件”,或许会为中国市场的汽车品牌今后如何做广告提供借鉴。广告固然重要,但在日益繁荣的中国市场上,广告是否适合某个地区,是否符合当地人的风俗习惯和民族特点,是否违背法律,是否违背道德,广告风格是否合适,这些都是制造商和广告商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成也广告,败也广告。这样说虽然有些偏激,但在传播汽车广告的同时,还要记住广告承担的责任———对社会的责任、对品牌的责任。方笑菊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