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北京最大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证实,从5月1日开始,人保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费率调高了10%。而且,除了平安财险外,在京的各财产保险公司都对于三者险的费率进行了上调,比例几乎也都是10%。这意味着,车主在投保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时,要多付出100元左右的保费。
普遍上涨
记者昨天下午从京城各财产保险公司了解到,由于5月1日到7日休息,各财产保险公司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的价格上调都是从5月8日开始。
中国人保北京分公司的车险市场份额超过了60%。公司车险部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因为有保监会的通知,所以各公司的三者险价格都上涨了,人保的调整幅度为10%。他表示,赔偿范围的扩大,导致了保费的提高,这很正常。
太平洋财产保险北京分公司有关人士对记者透露,太保的三者险价格也做出了调整,不过调整的幅度从2%-10%不等。行政用车的涨幅最小,营业用车的涨幅最大,私家车居中。
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和太平保险有限公司此次的调整幅度也都是10%。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黄骏介绍说,以投保10万元三者责任险为例,原来各家公司的保险费大都在1000元左右,上调10%后,投保人基本上要多花100元左右。
事出有因
促使京城各财产保险公司对车险中的三者险价格进行调整的“尚方宝剑”,是中国保监会在4月底发出的一纸通知。这个通知要求,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强制保险条例出台之前,仍然按照商业保险公司的三者险条款办理,但保险公司可以在10%的范围内对费率进行调整。而保监会发出这一通知的初衷,则是从5月1日开始执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与之相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同时生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的伤亡赔付无论是费用还是期限都更加有利于受害者。如死亡赔偿费由原先赔偿10年改为20年;在医疗费用中,以往的药费赔偿只限于“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现在取消了这个范围;此外,还在原有的基础上,新增了康复费和整容费等赔偿费用。保险公司只得通过提高车险价格以应付压力。
过渡办法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必须实行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而目前的情况是,这一强制保险条例尚未出台。待新条例出台后,现在各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三者责任险将变为补充性商业保险。
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京生透露,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有关条例,已递交国务院法制办,总的原则是:实行统一的条款和保险责任限额,实行统一的费率标准;不以盈利为目的,且保险公司不能拒保。实行这一强制险后,商业保险公司的商业性三者险同时并存,可以作为强制性三者险的补充。
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郭左践介绍,过去发生交通事故后,由于种种原因造成受伤人员医疗费用不到位。实施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后,可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使受伤人员得到良好治疗。
中国保监会对承保这一险种的商业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全国机动车辆上三者险的承保面仅为30%。虽然目前在全国有24个省区对机动车的三者责任险实施强制保险,但基本都是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而从5月1日开始的对机动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强制保险,则是以立法的形式出现。
无可厚非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表示,保险公司调整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可以理解为商业保险公司对于市场变化的一种正当应变。
郝演苏表示,虽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条例还没有出台,但从5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伤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已生效。其中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死亡赔偿比过去提高了一倍,这就意味着商业机动车三者险对于死亡赔偿也相应地提高了一倍。以北京市场为例,在4月30日,假如发生交通肇事造成人员死亡,保险公司的赔偿额为10万元。而在5月1日发生,这一赔偿数额就变成了20万元。如果不进行费率的调整,保险公司很难面对未来的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个10%的费率调整可能还不足以支持保险公司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的赔偿。(本报记者李英辉)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