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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三大集团”在中国悄然崛起 自主之路如何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7日 15:04  中国汽车报

  近来,又有风声传出:《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很快要出台了。

  政府一直运用产业政策来推进、鼓励中国汽车企业集团化发展,提出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几家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力争到2010年跨入世界500强企业之列。

  不得不密切关注的却是,跨国公司在中国正在呈现集团化发展态势,“洋三大集团”雏形崭露。它们是:第一洋集团———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领导着一汽-大众、上海大众和大众汽车变速器(上海)有限公司等企业;第二洋集团———通用汽车(中国)公司,领导着上海通用、柳州五菱、上海通用东岳、金杯通用等企业;第三洋集团———丰田汽车公司中国事务所,领导着一汽丰田(包括长春、天津和成都基地)、广汽丰田发动机公司等企业。

  中国汽车企业集团化发展会不会成为一句空话

  曾几何时,一汽、东风和上汽共同拥有了一个响亮的名称———三大集团。1994年出台的汽车产业政策明确提出:“在2010年以前形成3~4家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和3~4家大型摩托车企业集团……”大约从那时起,人们常说,三大集团享受着国家的优惠政策。2001年,国家公布的汽车“十五”规划正式提出,主要扶持三大集团发展。

  那么,企业集团到底具有哪些特征?1994年的产业政策提出了大概的特征,即:“实现自主开发、自主生产、自主销售、自主发展,参与国际竞争。”

  将要出台的产业政策最新修改稿也有:“具有统一规划、自主开发产品、独立的产品商标和品牌、销售服务体系管理一体化等特征的汽车企业集团”的提法。

  有关专家认为,所谓集团化发展主要指:要拥有自主的品牌和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具体体现在要拥有自己的研发、零部件采购、大总成制造、销售服务等关键环节。

  仅仅拿上述标准来衡量现在的三大集团,有的大集团恐怕就要主动退出了。因为单是独立的产品商标和品牌这一条,上汽就没有。尽管上海通用将引进的车型改进得很好,是合资企业本土开发的典范,但叫了中国名字的“君威”、“凯越”挂着别克的商标。

  如果把品牌细分为轿车和卡车,那么,东风没有自己的轿车品牌。

  如果拿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来衡量三大集团,那么,他们目前的核心竞争力薄弱。

  人们很早就私底下议论,称上汽只是个投资公司。现在,东风也成了投资公司。由于跨国公司开始将原来中外双方相对平等的“合作型”战略,转变为谋求单方面主导的“控制型”战略,中国汽车产业资本逐渐被金融化了。三大集团自身有些名不副实,又如何去搞集团化发展?

  大集团,谁够格?

  当前,“洋三大集团”日益崛起,还将中国汽车企业的集团化战略变成了自己形成集团化的手段。比较典型的案例即:丰田把自己的两家合资企业归入一汽集团,自己腾挪转手有了再合资一家整车企业的指标。尽管国家发改委最后没有批准丰田与广汽的整车合资项目,但批了它的发动机合资项目,再批整车项目会不会是早晚的事?

  如果将有关衡量大企业集团的特征放到这些在中国的跨国公司身上,几乎逐条逐条都满足。他们具有统一的规划,能够自主开发产品,拥有独立的产品商标和品牌,实行销售服务体系管理一体化等。

  通用已经建立了在中国的研发中心———“泛亚”公司;据悉,大众也主动提出了要在中国某地建立研发中心,倒是中方伙伴没有他们更积极;丰田在与中方伙伴谈判时就同意了建立研发中心。正在开工兴建的东风日产乘用车研发中心,定位于成为日产全球研发体系的一部分。

  目前,外商在中国比较弱的领域恐怕是采购和营销,但他们正在千方百计地渗透。据悉,大众将在中国设立专门的采购部门。

  即使没有专门的采购部门,外方也在采购上持有充分的话语权,因为他们在本国的零部件配套体系几乎都在中国建立了独资或控股公司,都是原装原配,特别是发动机,绝对掌握在外方手中。

  丰田的合资企业作为后建的,政策空间相对宽松,其独立意识更加强烈,已经成立了合资的销售公司,由丰田派人任总经理,提出要销售丰田的全系列产品,当然,想要包括销售进口丰田车。在是否被允许“并网”问题上,外商做好了充分准备。最后且不说,已经批准成立的几家汽车金融公司中没有一家是中资企业的。

  即使中国汽车走向集团化,所产生的规模效益也主要归属于外方母公司

  中国汽车为什么要发展集团化?将要出台的产业政策最新修改稿第一章第四条提出:“推动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效益,提高市场集中度,引导汽车工业避免散、乱、低水平重复建设。”

  是不是中国汽车的集团化发展实现了,就一定能取得规模经济效益呢?

  最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企业与政府研究所所长路风主持完成的《发展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汽车工业的政策选择》———科技部2004年科技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报告之一,正在业内受到关注。该报告指出:“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关键不仅仅是规模本身,更重要的是在规模基础上对生产过程进行集中协调的组织能力。”

  该报告认为,当产品开发控制权攥在外商手中时,因产量增加产生的规模经济效益属于外方母公司。因为,缺乏产品开发能力和控制权的中方母公司不能对所属企业的整体生产过程进行集中协调。

  以东风为例,它的合资伙伴最多,分别是标致-雪铁龙雷诺日产、本田现代起亚,但它不能够对这些合资企业有统一的战略规划,也不能对他们的生产进行集中协调。包括一汽和上汽都不能够对旗下的一手托两家的合资企业发挥统一协调作用。

  反之,只要在中国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资企业的外方母公司,都能够集中协调这些企业,如戴-克未来能够协调北京吉普、北汽福田、亚星奔驰东南公司;本田能够协调广州本田和东风本田;现代能够协调北京现代和东风跃达起亚等。

  路风的报告指出,因为不具有协调能力,计算规模优势的单位就不可能是一汽、东风和上汽等中方母公司,而只能是合资企业本身。而合资企业现在是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一部分,处于外方母公司的统一协调之下,那么,合资企业任何规模的扩大,都将导致外方母公司产品线和核心技术应用范围的扩大,即,其本质是外方母公司规模的扩大。最后,导致外方母公司在中国获得不成比例的超高额利润。(周丽娟)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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