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汽车新闻》:中国的汽车制造商对汽车召回持“谨慎的欢迎态度”。
这个制度将填补中国法律体系的一个空白。此前,中国的消费者如果有汽车质量方面的问题,只能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但是没有法定的有关召回和赔偿的程序。
这个制度使中国的汽车制造商和向中国进口汽车的公司感到了压力。比如中国政府怀疑Isuzu进口中国的两款重型卡车的转向系统存在问题,已经在2月25日中止进口。
《亚洲新闻》:中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中国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缺陷汽车召回制度》是维护消费者权利的体现,但是这个制度本身还存在不少缺陷。
首先,制度强调的是企业的主动召回,而强制召回实施起来有困难,因为所谓的“汽车鉴定专家”的公证性受到质疑。
其次,对拒绝实施召回的汽车企业的最高罚款仅仅是3万元人民币,这个数字对汽车企业来讲几乎可以忽略不计。(邝蕾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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