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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贷险4月将获审批上市 新条款更重视风险预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9日 09:38  北京现代商报

  被车贷风险在去年逼出“江湖”的保险公司机会要来了!

  根据保监会的通知,各保险公司现行车贷险条款费率截至2004年3月31日一律废止,各保险公司应根据通知要求重新制定车贷险条款费率。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最新的车贷险条款费率有望在4月1日亮相。

  新车贷险正在审批中

  据京城一家保险公司相关人士透露,早在保监会叫停原车贷险之前,该公司早就开始收缩并逐渐停止了车贷险业务。而在原来的车贷险彻底停止之前,公司就已经开始研究新的车贷险条款费率,并于去年年底开始在外地试点。这一新的车贷险条款费率已经上报了保监会,预计会在4月1日前通过审批。

  另外一家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总公司已经上报了新的车贷险条款费率,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会在3月底之前通过审批。

  虽然这两家保险公司都没有透露新的车贷险条款的具体内容,但他们都表示,新条款完全不同于以前的老条款,并完全符合保监会的要求。

  保监会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应明确贷款购车首付款不得低于净车价的30%,车贷险条款应仅限于承保消费性车辆。各保险公司可根据投保人的风险状况确定承保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年。保险公司在车贷险条款中应明确保险责任为差额保证保险责任,即投保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保险公司仅对被保险人实现担保权后的差额部分提供保险保障,并对赔偿金额设定不低于10%的绝对免赔率。

  新条款更重视防风险

  保监会之所以叫停了原来的车贷险,是因为原来的车贷险蕴藏了巨大的风险,保险公司也为此蒙受了巨大的损失。因此,在保监会正式叫停车贷险之前,许多保险公司已经实际上停止了相关业务。此次即将推出的新车贷险条款将非常重视防范风险。

  根据保监会的要求,各保险公司将严格执行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车贷险条款费率,杜绝通过协议等形式变更或替代报备的车贷险条款费率,杜绝将车贷险业务办成担保业务。

  同时,各保险公司承保的汽车贷款业务还将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投保人应当符合车贷险条款规定的条件,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向被保险人信贷机构办理担保手续。

  保险界人士分析说,相对于老条款,新的车贷险条款要求投保人提供的信息更多一些,但由于目前车贷险有相当的市场需求,因此,投保人肯定能接受这些新的条款。商报记者王方琪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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