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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何时改 待到山花烂漫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 14:21  中国汽车报

  如果说,只有初中文化的王小姐认为眼下的汽车说明书像“天书”一样,还可原谅,那么,作为本科毕业的刘先生拿着汽车说明书也像看“天书”一样,就有些让人费解了。其实,汽车说明书何止让消费者看着费劲,其中还有许多条款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悖。

  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去年末公布了随车文件的调查结果,认为有十项条款有悖于“消法”。此说在消费者中立刻引起了强烈反响,而有关厂商的反应显得有些“迟钝”。

  从去年7月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组织了汽车随车文件调查活动,共收集了24个生产厂家的47种品牌的汽车随车文件,基本包括了目前轿车市场的主流品牌。此次调查活动主要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合同法》以及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实施的《工业产品说明书总则》和《消费品使用说明书总则》为依据。在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下,中消协初步归纳整理出汽车随车文件中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和部分消费者代表进行论证,确定其中存在与法相悖、显失公平、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内容共10项。

  春节过后,记者对此“霸王条款”问题的影响进行了调查。中消协有关人士透露:目前一些企业已回复中消协,并表示愿对具体条款进行仔细的分析,其中上海通用、重庆长安、上海大众等企业表示愿意与中消协等有关部门一起共同探讨修改随车文件,而其他企业未见任何反应。

  就此“霸王条款”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京城多家特约经销商和维修站,得到的答复大多是通过媒体、电视知道有这么个事儿,但既没有见到消协的书面信,也没有收到主机厂的书面材料,仍然按照主机厂的要求卖车、修车。记者想请他们谈谈对此条款的意见,他们全部口径一致地拒绝了。记者将电话打到一些汽车售后服务部,询问是否知道此条款。得到的答复是,没有接到主机厂的通知。有些汽车售后服务部的答复,尽管还没有接到主机厂的通知,但知道此事,今后会告知厂家改进随车文件。江苏一家汽车厂答复,仔细看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公告,并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认真对照使用说明书检查过,将尽快改进随车文件。

  而对于消协的说法,大多数消费者都认为是顺应了民情民意。记者在中联等机动车交易市场询问了一些有车的和准备买车的普通市民。他们当中有50%以上的人知道此条款,他们无一例外地表示支持,并希望尽快施行。有位老司机对记者讲,她开过的车有好多种了,每辆车的说明书她都认真读过,总是感觉有点别扭,可又说不出来为什么,听了消协的说法才明白,敢情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人们反映最强烈的,要数特约维修和指定配件问题。一位车主说,按厂家原来的规定,维修费太高,工时费更高。捷达车换一个平面轴承,配件价格77元,工时费180元;一个三角架,配件价格200元,工时费120元;水箱630元,工时费200元。去非指定维修站怕换上假件,吃亏上当,去指定维修站又太贵,真有点承受不起。消费者都提到,盼望厂家能够尽快改进随车文件中的规定。(范增军)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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