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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车企业:拥护“国家” 为啥又怕“地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4日 13:59  中国汽车报

  微车,想说爱你不容易

  上周,记者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最近我想买一辆车,一来自己开车上班方便,二来周末还可以带上家里人出去玩。不过现在手里钱不多,所以我想最开始先买个微型面包车。结果我一打听,原来在北京,微型面包车还不让上二、三环主路,也不让上长安街啊?!要是这样的话,可就太不方便了。”电话那端朋友的语气有些失落。“不过,前两天我在报纸上看到,现在国家正要取消这些规定,以后微型面包车也能上长安街了,有这么回事儿吗?”原来他是向记者求证这件事情的。

  上面这个朋友提到的“取消这些规定”,所指就是今年上半年正在开展的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去年底,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巩固汽车市场良好的发展势头,国务院决定,由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九部委成立协调小组,在今年上半年联合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之一是坚决取消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政策及规定。其中就包括“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的措施”。

  建立公平秩序,维护合法权益,国家对汽车市场开始有新动作了。

  电话接通商务部。

  “关于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的事情,由我们新闻办公室统一安排,我们不直接接受媒体的任何采访。”在了解到记者的采访意图之后,协调小组的一位工作人员匆匆挂上电话。

  记者继续电话联系商务部新闻办,并将采访提纲传真过去。当天下午,记者得到答复:“目前整治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下周协调小组将开会讨论下一步工作内容。至于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以网站公布内容为准,目前还不便接受媒体采访。”新闻办的工作人员熟练说完之后,也匆匆挂上了电话。

  专项整治,微车企业有话要说

  取消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对于微车企业来讲,无疑是一大喜讯。从2001年开始,部分地方政府针对微车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歧视性、限制性政策,在用车环境上设置种种障碍。比如,排量在1000cc以下(含1000cc)的微型汽车在特定时段禁止在城市部分主干道行驶等等。

  这些政策不但打压了当地微车发展势头,而且对其他地区产生极大的负面示范效应,越来越多的城市仿效这种做法。地方政府这些不确定的政策因素,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影响微车发展的重要问题。

  对于这条“利好”消息,微车企业纷纷有话要说。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家微车企业。

  “你所说的汽车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也非常关注。政府规范汽车市场,我们企业举双手赞成。”电话那端,某微车企业相关负责人语气有些激动,“其实早在前年,我们企业就已经通过各地销售处的反馈情况,自己汇总了一些地方政府对微车的歧视性政策。可企业势单力薄,对这种现象也无能为力。”

  接着,他语速很快地列举了一批这样的城市,“像广州、上海、北京、武汉,这些大城市现在都存在对微车限行的情况。更可气的是,其他城市,甚至二级城市也在纷纷仿效。比如乌鲁木齐、苏州、石家庄……”。

  “有些地方政府列举了微车3大罪状,可我现在看,一条都不能成立。”针对某些地方政府出台限购限行政策时的依据,另一家微车企业负责市场推广的人士言语中颇有些气愤。

  “第一是影响城市交通提速。可现在一些城市的限行道路很多都是限速行驶,而微车的经济性行车速度是50~60公里/小时,比限速还高,怎么就说影响交通提速了?第二是尾气和噪声污染严重。谈到废气排放,我们的产品已经按照国家环保要求达到欧Ⅱ标准,大家标准一样,怎么就说微车污染严重?再者说,同是汽车,行驶相同路程,小排量和大排量到底哪一个排出的废气更多,结果也显而易见吧。最后是微车档次外观影响城市形象。我打一个比方,白领阶层西服革履能够出入写字楼。假如我是普通老百姓,穿着朴素但衣冠整齐干净,也要去写字楼办事,难道就说我影响形象,不让我进了?一个城市的形象不是靠来这个体现的吧。况且,外观日趋时尚个性,微车同样也在改变啊。”

  电话联线又一家微车企业。

  “国家这么多部委一起出台这个通知,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在欧洲、日本,大街小巷随处可见微型车。正因为人家道路拥堵、能源紧张,微型车才有用武之地。我们国家现在也是这种情况,为什么偏偏却对微车这么歧视呢?”该企业某负责人对记者的采访同样非常热情。

  “换个角度想,现在国家也在鼓励民族汽车工业的发展。而微车企业很多都是自主品牌。以前一些地方政府出台限制微车政策,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们产品的市场销售,路也更难走了。现在好了,如果真能通过这次整治,取消那些歧视性地方政策,对我们而言,应该算又一次机遇吧。”

  快要结束采访时,这位负责人话锋一转,语气冷静了许多。“不过,最后我想再说一下,这次采访能不能不提及我们企业的名字?”

  无论采访哪一家微车企业,记者都会听到对此次整治支持的声音。而结束采访时,企业也都会不约而同地提出要求─不要提及具体企业的名字。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国汽车市场发展的指导意义无需质疑。而中央部门如何执行监督,地方政府能否令行禁止,整治之后的效果能保持多长时间,这些才是微车企业和消费者最为关注的。

  背景资料

  为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汽车市场体系,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巩固汽车市场良好的发展势头,扩大汽车消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交通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计划在今年上半年联合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主要是:

  一、坚决取消地方保护和市场封锁的政策及规定。清理和废除对非本地生产汽车的销售和使用等歧视性政策及规定,在注册登记、收费、行驶、年检等方面实行同等待遇,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本地集团用户和个人消费者购买本地生产的汽车,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经营者选择国家许可生产销售的汽车,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或汽车规格实行限购限行的措施。

  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活动,规范配件市场秩序。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服务中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未经强制性认证(指汽车安全带、玻璃和轮胎三种配件)的汽车配件产品,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标识规定、仿冒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伪造他人厂名和厂址的侵权行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它手段对配件质量做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对查获的制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根溯源,捣毁制假售假窝点,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

  三、清理整顿和规范汽车维修市场。对汽车维修企业(包括个体维修户,下同)生产经营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开业条件的汽车维修企业要责令整改。依法查处无证无照和超范围经营以及不按技术规范作业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查处伪造、未经许可更改汽车发动机号、车架号和涂改车身颜色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清理整治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对非法设立、无场地、无资金和无专业人员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要依法取缔;对不具备规定条件、审批手续不齐、有违规违法经营行为的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要责令整改;加强对旧机动车交易凭证的检查,严禁非法车辆流入市场;坚决打击强买强卖、欺诈交易等违法中介行为,规范旧机动车中介活动。

  五、清理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对出售报废汽车整车、“五大总成”的予以处罚,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吊销其有关证书和营业执照;坚决取缔未取得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擅自回收报废汽车的企业和个人,或以各种形式出现的报废汽车拆解市场。

  同时,要对不明码标价或标价签、价目表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和价格或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与实际不符、诱骗消费者购买等价格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对虚假申报、违法使用发票等行为依法查处。欢迎社会各界参与和监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的,可向有关部门举报。(郑斌)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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