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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换车标要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1日 17:32  中国汽车报

  根据《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私自更换车标要受罚。

  随着私家车的增多,私换车标已成为一些爱车人眼中的时尚。但去年北京市交管局车管部门曾明确表示,私自更换车标违反《机动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一种违法行为。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与登记注册的车辆品牌不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和交警就很难判断车辆的真实品牌,这将给事故处理带来不便。国家规定机动车的商标、品牌是不许变更的。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更换或改装车辆商标,将依据《机动车管理办法》处以500元罚款,经检验不符合规定的,交管部门可滞留车辆的行驶证并责令机动车所有人限期整改。董颖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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