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展览工程部为唯一指定标准展位搭建部门。原则上,中心不允许中心外标准展具入馆。如确有必要,主办单位或展商应提前获得中心许可,方可进馆。
1.服务标准标准展位的规格为3m×3m,同时提供一个单相插座(仅限于小功率视听设备使用)。
2.服务要求主办单位须于进馆前15天,将展位分布图及展商名录交付中心展览部。图上需详细标注展位搭建要求及特装区域。经中心对图纸审核,签订《工程合同》后,实施相关服务。
3.服务标准中心的配置标准为:每一个标准展位配置咨询桌1张、折叠椅2把、垃圾桶1个。配置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开展前一天的16:00开始。
4.服务要求如展会有特殊需要,主办单位须于进馆前7天将具体的要求统一报于中心展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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