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自此,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进入实际操作阶段。那么,这项新规定的实施对于那些准备贷款买车的消费者又有哪些利好消息呢?记者为此采访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汽车金融工程研究所所长王再祥。
王再祥表示,汽车金融公司在短期内将面临3个方面的挑战,这些困难将阻碍其在市场上的迅速扩张。
根据《细则》,汽车金融机构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被锁定在“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王再祥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国内商业银行对车贷利率最多优惠10%,而国外汽车金融机构完全有能力充分利用这个利率浮动范围。”
他认为,表面上看来利率受到管制,但是汽车金融公司在放贷过程中将会采取各种变通方式让消费者享受到零利率甚至零首付的实惠。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大量的增值服务,这种实惠实际上就使消费者享受到与零利率或零首付同样价值的好处。
据王再祥介绍,汽车金融公司进入汽车信贷市场后,将会给消费者和厂商带来丰富的服务内容。首先是延伸增值服务的增加,包括贷款担保、理赔、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旧车处理等;其次,汽车金融公司还可以提供非汽车专业服务的一系列金融工具,包括保险、股票、债券等的多元化投资,这部分投资将帮助消费者以更便宜的价格买车;再次,对于那些实力偏弱的汽车厂商,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帮助他们融资,参与他们的兼并及重组业务。
目前,汽车信贷在国内主要由银行开展。由于缺乏专业背景及厂商的支持,银行在开展这项业务时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尤其是贷款手续十分繁琐,让消费者费时费心。汽车金融公司一般背靠国内外的汽车巨头,专业化程度较高,他们将借鉴国际先进的信用体系来降低风险,同时也简化信贷手续。而且,汽车金融公司将借助完善的汽车销售服务网络来建设服务网点,这样可以保证市场的占有率和服务的便捷。
风险控制
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属于新事物,管理机构和企业都没有相关的经验,对于预期的经营风险也缺乏足够的认识。王再祥认为,管理机构已经意识到这一点,希望通过严格的条款来有效地控制运营风险,避免出现全行业的恶性竞争。
根据《细则》规定,汽车金融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率,比照同业往来利率执行;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不得超过30%、最多下调不得超过10%;汽车金融公司对单一借款人的授信余额与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得超过15%,对最大10家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0%,对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人授信余额不得超过其在汽车金融公司出资额的100%,对关联人不得发放信用贷款,对关联人的授信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件。
信用体系的健全
按照国外惯例,汽车金融公司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将实行不同的利率和首付标准,以此吸引优质客户和规避潜在风险。
但是目前,国内尚没有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各类信用资讯缺失,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很难客观地判定消费者的信用等级,遴选出优质客户。这都将加大汽车金融公司的工作量和资金风险,也限制他们在短期内快速建立自己的用户数据库。
本土化的问题
不少公司都具有外资背景,他们必然会借鉴国外的做法,但这些管理方法和业务模式很可能在中国碰壁。如何尽快实现本土化,开发出适合中国市场的服务产品和金融工具,是外资汽车金融公司的当务之急。(作者:晨报记者唐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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