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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要冷静看待跨国汽车巨头绞杀中国商标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8日 11:18  新京报

  昨天,本田摩托诉重庆力帆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的官司在北京二中院开庭。本田认为力帆宏达的“HONGDA”标识侵犯了本田的“HONDA”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要求其停止使用该商标,并销毁所有带有“HONGDA”标识的摩托车。

  这是继丰田与吉利“牛头”标官司后,汽车业又一起重大商标权案件。与此同时,通用对奇瑞的专利权调查一直没有停止。通用先是把矛头指向被奇瑞称为“世界上最酷的小车”的QQ,接着又认为其另一款中档轿车东方之子模仿了通用大宇的美男爵(Magnus)轿车。

  不过,通用采取的是迂回策略。因为通用知道,在中国做生意,既要讲商业原则,也要懂得处理好与中国政府的感情,上汽与奇瑞之间的特殊关系是通用必须要考虑的因素。因此,与丰田和本田的策略不同,通用一直没有将矛盾公开化。它只是通过境外媒体制造舆论压力,对国内媒体,通用自始至终缄口不言。

  而日本企业就不同了,其强悍作风,显然已在近来的两宗诉讼案上显露无遗。

  在汽车业的开放过程中,中国早期采取了以市场换技术的路径。但是现在的现实是,市场早已大门洞开,核心技术仍掌握在跨国公司手里。特别是丰田这样的日本车厂,在技术转让方面,一直对中国汽车企业严防死守。

  这里,要冷静看待跨国汽车巨头的此种进攻。作为刚起步的企业,学学人家的东西是不可避免的,不惟中国企业,许多行业巨头也是在学习中不断强大起来的。但是,我们要讲求学习的策略,如果一味生般硬抄,就有随时触礁的危险。

  譬如,力帆宏达的“HONGDA”商标,为什么一定就要与本田的“HON?鄄DA”如此相似?其实,这完全可以避免。从商业角度讲,这确实能赚到钱,但长期对企业的成长极为不利———中国企业将没有属于自己的品牌。这透露出中国企业的短视以及品牌建设上的信息不足。

  同时,中国汽车企业这种停留在初级水平的模仿行为,可能过早向跨国汽车巨头敲响警钟。在关键零部件的供应以及相关技术的输出上,跨国公司可能会采取更为严密的防范措施,正常的中外技术交流都有可能受影响,这将加大本土汽车企业成长的成本。

  其实,我们不能一味责怪别人,有时也要反思自己。在全球经济越来越一体化的今天,企业应更成熟起来。只有这样,才能在跨国公司的绞杀中生存发展。

  □程李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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