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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先机 “汽车信贷专卖店”向“金融百货” 开战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7日 11:31  新京报

  上个月末,天津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利用“贷款购车”非法牟利的系列诈骗案,一伙文化水平不高的农民26天内狂骗17辆帕萨特和2辆桑塔纳。其实作案方法很简单,先交两成预付款把车开走,然后把车卖掉,做别的投资。

  在这里,“贷款购车”成为不法分子眼中全新的“融资理念”,也折射出商业银行在汽车信贷领域最让人诟病的地方。

  商业银行:车贷迥异房贷“肥肉”或成累赘

  当个人买车成为继购房之后的第二大消费热点之时,各大商业银行纷纷把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当作个人零售金融领域继住房按揭贷款后的第二大热点。

  商业银行刚刚尝到了房贷的甜头,以为车贷也是一块肥肉,在没有做好充分的风险防范准备工作的情况下匆匆上阵。

  而今年下半年借款者不还贷款的现象不断出现,给商业银行敲响了警钟。据说某些地区不良资产可能高达30%。一位中国工商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商业银行和承担担保责任的保险公司纷纷放缓了汽车消费贷款业务,部分保险公司甚至表示暂时不提供汽车贷款保险。

  汽车不同于房产在于它是纯粹的消费品,没有投资价值,不但不会升值,反而容易迅速贬值,即使只使用了一年的新车转让也要打上很大的折扣。

  消费者在使用时甚至可能出现高于原车价值的专修费,这更加大了汽车价值评估的困难。另外,购买汽车没有买房那样健全的产权抵押登记手续。这就出现贷款人可以骗取银行贷款后马上脱手的现象。

  有分析人士指出,商业银行汽车消费贷款由于上述因素而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再加上汽车金融公司的强势介入竞争,商业银行不可能像以前那样以牺牲风险控制的代价来争夺车贷市场,而有可能会出于防范风险目的紧缩对汽车消费贷款的办理,只是将其作为其综合金融产品中的一个产品宣传。

  汽车金融公司:中小厂商被排在外银监会监管力度大

  从一年前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参与发起设立汽车金融机构的公司需要满足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80亿元人民币”到今天的“非金融机构,其最近一年的总资产不低于4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这个门槛国外汽车巨头旗下的金融公司可以轻松跨过,而国内只有少数大的汽车企业才有能力进入,绝大部分的中小型的厂商都会被排除在外。这样有利于建立规范的汽车消费信贷市场。将来,我国很有可能出现十几家汽车金融公司和各大商业银行并存的局面。

  根据《办法》和《细则》,银监会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监管力度会比较大。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银监会并可以视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状况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单个公司资本充足率的最低标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只有8%。我国商业银行原来一直使用的是四级贷款分类方法,难以有效地识别和控制信贷风险,国际上通用的是贷款五级分类办法,现在我国商业银行资产分类正在向五级分类办法靠拢。而银监会直接要求汽车金融公司采取五级资产分类办法,足见银监会对汽车金融公司风险监管的重视。

  核心力比拼:银行有综合优势金融公司服务灵活

  与商业银行相比,汽车金融公司所能提供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要更丰富和更多样化,可以称为“汽车金融专卖店”。国际汽车巨头如通用、大众、福特、沃尔沃旗下都有汽车金融方面的子公司。他们已经积累了成熟、先进的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经验,而且早就在中国建立了相应的代表处,进行汽车金融市场的调研。

  早在1996年,德国大众就在北京设立了其全资控股的大众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第一个北京代表处。从1997年起,大众汽车金融开始在中国展开关于汽车金融机会和风险的广泛市场调研。

  由于汽车金融公司和汽车制造厂商存在天然的“血缘关系”,能够采取灵活多变的经营手段吸引消费者。汽车厂商利用汽车金融公司大规模卖车,节省了大量人力和仓储成本。

  同时,为了促进自己的“金融专卖店”的发展,也愿意让出一部分利润,返还给客户,如通过增加配置、送装饰和保养等手段,绕着弯子实现贴息。

  尽管汽车金融公司在一片叫好声中即将呱呱坠地,但商业银行也不会轻易把这块利润拱手相让。商业银行的优势之一在于可以提供综合的金融服务。

  在为客户提供汽车消费贷款业务的同时,再提供理财服务、信用卡业务、住房按揭等。比如北京建行日前推出办理个人住房贷款或个人商业用房贷款的客户,可以同时办理机动车停车位贷款。把住房贷款和机动车位贷款“捆绑”式销售,汽车金融公司没有这项业务。

  另外,商业银行具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可以从其他个人金融客户中发掘潜在的汽车消费贷款客户。

  同时,商业银行资金实力雄厚、网点覆盖面广,也是汽车金融公司无法望其项背的。

  记者近日从北京银行业协会获悉,北京市“汽车消费信用信息共享系统”已基本建成,这个由全市16家商业银行参加的首个客户信用信息共享系统,通过银行联网的形式建立客户的数据库,从而防范金融风险。

  有业内人士建议,在与汽车金融公司的竞争上,商业银行应该采取的策略是发挥其“金融百货公司”的优势,通过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来与“专卖店”竞争。

  信用机制亟需建立

  尽管国际汽车巨头拥有汽车金融服务方面的成熟经验,但并不意味着来到中国就会马上获利滚滚。中国的市场基础平台与国外成熟规范市场条件大为不同。西方发达国家有完善的信用机制,比如美国个人都有一个社会保险号,记录每个人所有的历史信用记录。金融机构根据该记录可以确定是否发放贷款,而有不良记录的人几乎不可能获得贷款。在这样的良性互动下,人们的信用观念非常强烈。

  而我国目前在这些方面还非常薄弱。我国目前还缺乏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加剧了个人信用甄别的难度。汽车消费信贷信用风险的大规模爆发,就是我国个人信用问题的折射。

  虽然汽车消费信贷市场是一块大蛋糕,但如果没有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任何机构都不可能安心分吃这块蛋糕。

  汽车金融公司应该具备很高的专业化程度,可以更好地评估抵押物的价值,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风险,但这毕竟还是权宜之计。因为汽车售出后,消费者还不还款还是取决于消费者的信用。

  中国的个人信用机制不可能一日建成,我国汽车金融服务的改善也不会因细则的颁布而一蹴而就。金融机构需要理性地控制风险,也需要耐心等待信用机制的完善。

  这个过程不会太短。

  本报记者吕惠敏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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