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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随房地产位列投诉第二 汽车消费投诉成为热点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3日 11:23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茜)随着中低档汽车进入百姓家庭,汽车消费纠纷也逐渐成为我国大中城市消费投诉热点,且呈直线上升之势,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汽车的质量及服务提出不满。在广东省消委会最新的统计中,今年前三个季度,关于汽车的投诉数量已跃居所有消费投诉案的第5位,共有244件,投诉金额位居第二,仅次于房地产。

  据广东省消委会统计,在今年前三季度有关汽车的纠纷中,质量问题有143件,占57.49%,主要是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内饰板开裂、空调不制冷、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等问题,致使消费者新购买的汽车故障频发,严重的甚至出现自燃、爆炸、方向失灵等事故。广东省消委会主任江列华主任向记者透露,汽车质量问题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因为“人命关天”。

  汽车的售后服务保障难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据悉,因为国家有关汽车的“三包”政策还没有出台,一些经营者以无“三包”为借口,对消费者的退换要求一概拒绝或故意拖延。有的虽同意退换,但由于汽车消费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难以认定,消费者的损失也难以得到赔偿。一些修理者在修理时使用伪劣配件,偷换好的零配件,致使车越修问题越多。

  据了解,目前广州有1000余家维修厂商,其中一类厂家不足50家,而那些没有任何执业资格的路边小店却多不胜数,严重扰乱市场,危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省消委会投诉与法律事务部主任曾志中认为,汽车消费成为热点,如果没有与之配套的法律政策,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今天汽车主体日益转向个人,与公务用车的单位相比,私车车主更像一个弱者,既缺乏大单位维护自身权利的能量,又缺乏大单位拥有的雄厚资金以支付维修等费用。因而私家车车主对服务方面的问题特别敏感,反应也特别强烈。这就需要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保障消费者的利益。然而目前的状况却是法律法规不健全、管理脱节,造成大量的汽车消费纠纷难以解决。

  在汽车消费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也使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曾志中认为,消费者不可能获得所有汽车信息。例如去年发生的“奔驰车事件”,厂家认为是因为车主没有使用合适的燃料导致损害而拒绝赔偿,而车主则认为不可能完全掌握奔驰车哪种燃料适合。其次,消费者只是与商家签订购买合同,对于厂家与厂家之间的协议,消费者个人不可能知道,单纯强调理性消费还不是时候。

  据悉,目前关于汽车服务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整车质量及保险理赔上。从这一角度来分析,对轿车实行“三包”及规范汽车保险是减少汽车投诉、提高汽车消费服务水平的最佳途径。然而,在国家经贸委制定的29种实行“三包”的商品目录中,并不包括汽车类产品。江列华说,现在家用电器都有“三包”规定,对汽车这种大宗商品反而没有,因此出现问题后无法可依,解决起来很困难。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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